活泉甘霖的帳戶下來了! 詳情請點擊這裡

陳以熙

創世記疑難研究 - 第十二章

Authors: 

創世記疑難研究 - 第十二章  

 

 【經文】(《創世記》第十二章)

壹、前言

若要一個文明人遷移到一個既落後又不文明的蠻荒之地去定居,對任何人來說都是很大的挑戰。除非他有神清楚的呼召異象,否則一般人是很難願意這樣作的。亞伯蘭捨棄舒適的磚造房屋情願後半生過著住帳棚的生活。我們大家都知道住帳棚的生活是居無定所的,也就是說住帳棚是一種需要時常搬移居所的生活模式。對一個需要時常搬移居所的家庭來說,家裡就只能有少許簡單的生活日常用品與衣物。而且一頂再好的帳棚也不可能比得上一棟磚造房屋來得堅固。沒挖「地基」只靠少數釘在地上的橛子固定,以及在四周拉著繩子強化的帳棚,是無法禁得起任何狂風暴雨的肆虐與摧殘、戕害。又帳棚抵禦凜冽寒氣的能力也遠不如磚造的房屋。至於住帳棚的「人身安全」就又更沒有保障,盜賊強匪隨時可以輕易地闖入帳棚內洗劫財物與殺害、擄掠其中居住的人。

創世記疑難研究 - 第十章

Authors: 

創世記疑難研究_第十章

  【經文】(創世記第十章)

壹、前言

整個《創世記》第十章記載挪亞的三個兒子雅弗、含、閃的後裔在洪水以後從三個人一直發展到七十個宗族國家的所有名字。這份名單也可以在《創世記》第五章找到,只是《創世記》第五章多了人年齡的記載。舊約在《歷代志上》第一章也又紀錄了一次相同的名單。新約分別在《馬太福音》第一章與《路加福音》第三章也可看到類似的家譜記載。

其實在《創世記》第十章經文中的「後裔」、「兒子」希伯來文是使用相同的字:「!EB」(唸ben)。用英文來說是:son 或children或offspring。但在《創世記》第十章中的人名大多是指「宗族名稱」或「地名」。讀《創世記》第十章的時候要以這個觀念來理解這些人名才正確!

從挪亞的三個兒子雅弗、含、閃要一直發展到七十個宗族國家,這絕非在短時間內可以形成。所以《創世記》第十章前後所涵蓋的時間應該至少包括數千年,甚至上萬年都有可能。

貳、問題研討

問題一、挪亞的三個兒子雅弗、含、閃在出方舟後他們的後裔分別往何處遷移?又他們的後裔現今分別定居在何處?

創世記疑難研究_第九章

Authors: 

創世記疑難研究_第九章

 【經文】(創世記第九章)

壹、前言

我們所讀的聖經是以二維平面文字的方式來撰寫的,所以對活在三維空間的我們,時常會沒注意到時間的不連續是應該包含在我們閱讀的考量中。我們不應該以為聖經的故事是完全依照撰寫文字的排列順序發生的。

以《創世記》第九章為例來說,瀏覽閱讀過後我們會以為整個《創世記》第九章故事的順序先是在挪亞全家出方舟後耶和華與他們立下彩虹之約。然後挪亞栽葡萄園且自己釀酒喝,結果挪亞酒醉使兒子犯罪遭咒詛,這些事是接連發生的。如果問基督徒,「挪亞酒醉事件」是在什麼時候發生的?。肯定會很有多基督徒答到:「是在挪亞剛出方舟的時候發生的!」

創世記疑難研究_第八章

Authors: 

創世記疑難研究_第八章 陳以熙

 【經文】(創世記第七章、第八章)

壹、前言

耶和華親口跟挪亞說:「我要降雨在地上四十晝夜,把我所造的各種活物都從地上除滅。」(創七:4)在這節經文中「除滅」這字希伯來文是「h¡x¡m」(唸machah)也可以是「塗抹」、「擦去」(wipe away)的意思。《列王記下》二十一章13節將這字翻譯成「擦淨」,好像人將擦盤子擦乾淨一樣。

聖經有多處記載耶和華對於惡貫滿盈、無可挽回的罪惡常在盛怒之下用「將XX從天下全然『塗抹』他的名」(出十七:14)、(申九:14)、(申二十五:19)、(詩九:5)來表示實行徹徹底底的銷毀。好像將盤子來回翻轉徹底的洗淨一般。

相同地,挪亞時代的大洪水也是耶和華對於當時代人類無可忍受的滔天罪惡進行一場完全地清洗。

細想「登山寶訓」(六之六) 九、論真財寶 十、論心裏的光

Authors: 

細想「登山寶訓」(六之六)

九、論真財寶  十、論心裏的光 

 

【經文】《馬太福音》第六章:19~21節

 

 九、論真財寶   

)、地上的財寶與天上的財寶

幾乎所有的基督徒都能了解耶穌所謂的「地上的財寶」指的是什麼。卻對於「天上的財寶」總感到十分地抽象,不但常有很大的不解,甚至有時存在很深的誤會。受到普世宗教的影響,有不少基督徒認為「人生在世努力行善作功德」就是「積儹財寶在天上」。

細想「登山寶訓」(六之四) 四、論起誓、五、論愛仇敵

Authors: 

細想「登山寶訓」(六之四) 四、論起誓、五、論愛仇敵

 

          【經文】《馬太福音》第五章:33~37節

 

 四、論起誓

(一)、論起誓的真意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的許多論述常常是為了要駁斥文士與法利賽人對百姓律法的錯誤教導。請注意!主耶穌從來沒有否定或廢棄舊約律法,卻是提醒或強調舊約律法的「精意」而希望百姓確實依從律法的「真意」去行!

文士與法利賽人教導百姓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太五:33)。實際上在舊約摩西律法中是找不到這句話。

熟悉律法的文士與法利賽人清楚知道十誡的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二十:7;申五:11)也很清楚《利未記》第十九章12節:「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