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說祂是明亮的晨星. 此處用 morning, early (3720 orthrinos {or-thrin-os'} ) 和 star (792 aster {as-tare'})
若要嚴格區別, 應翻譯為 "早晨之星". 星是單數.
(伯1:6) 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神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
神 的眾子侍立在神面前, 假設天使, 天使長之上, 還有更高階層的"眾子", sons ( 01121 ben {bane} ), 眾子來到神面前, 撒但也來在其中 (came also among), 是否暗指 撒但本來也算是"眾子"當中的一位? 則複數的 晨星(morning stars) 是否就是神的 "眾子?" 因此當神第三天立定大地根基時, 當時還沒反叛的撒但也在眾子(晨星們)當中歌唱歡呼?
如此, 用 "明亮之星, 早晨之子" 形容撒但也可.
Heylel,son of Shahar,(意為"Day star, son of the Dawn.")
01966 heylel {hay-lale'}
from 01984 (in the sense of brightness); TWOT - 499a; n m
AV - Lucifer 1; 1
Lucifer = "light-bearer"
1) shining one, morning star, Lucifer
1a) of the king of Babylon and Satan (fig.)
2) (TWOT) 'Helel' describing the king of Babylon
在 heylel 之後, 原文還有 "son of the morning", 所以照意譯, 翻成: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 並無不妥!
Dr. Ulrich強調的是,第一章裡,已經有邪惡的元素存在。而這些邪惡的元素,是上帝在創造世界時,心中就已經存在的想法。因為上帝創造世界最重要的目的是為了高舉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讓祂成為選民的救主(這相當於是我們在聖經神學裡面學到的救贖之約),讓祂凡事居首位(西一15-20)。而既然救恩是在神創造世界以先就預定的(弗一4),那麼,邪惡就必然是一定會發生的:天使的叛變,人的墮落,是上帝創造世界的計劃的一部分;這兩件事情不會讓上帝感到「意外」;上帝不是等到亞當犯罪後才開始構思救恩計劃的。如此說來,好像上帝是邪惡的作者。但是聖經又說得很明白,上帝造的天使和人原本都不是邪惡的,而是良善的,上帝對他們分別有其創造的目的;只是他們原本的良善是「可變的」,他們會濫用上帝給他們的恩賜,而偏離了上帝原初的目的;他們最終是受自己的「私慾」所誘惑而敗壞的(雅二14)。不過,最終上帝會把邪惡轉變成祂對百姓的祝福的一部分(創五十20),好榮耀祂的兒子。
神給亞當那條命令, 沒有強迫他遵守或不遵守, 亞當後來違背了命令, 聖經那裡說, 亞當違背了命令, 卻自認為他還是遵守神的命令呢? 到底是誰被欺騙了呢? 當然神給了亞當自由選擇遵命或違令的能力. 我們知道, 亞當在夏娃給他吃時, 他選擇了不遵守神的命令!
(創3:6)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
這邊你難道看不到夏娃的私慾嗎? "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 將神的命令拋在腦後, 誰說人犯罪之後, 才有私慾的? 當夏娃不能堅守神的命令時, 私慾就已經進入.
神 給亞當夏娃一條命令, 也讓他們自由選擇, 但當亞當違背神的命令, 為何神需要尊重他的選擇而不能處罰? 不! 神給的命令, 是有絕對的權威, 你選擇遵命, 很好! 但你若選擇違令, 對不起, 你必需接受處罰! 因為當你作選擇時, 你是否將神的命令放在心上, 你是否敬畏神? 這是關鍵. 說神應該尊重你從神得到的自由意志, 就是不敬畏神的表現.
"不可吃"就是不可吃, 再怎麼改變理解這命令, 也不可能說, 你吃了, 卻說, 我沒有吃, 我還是遵守神的命令"不可吃"! 你說, 亞當完全順服神, 不可能違背神的命令, 除非, 他吃了卻還是認為自己沒吃? 沒有違背神的命令? 他對神的命令的瞭解改變了? 這是多麼荒謬的話!
神要毀滅撒但, 是在得救的人數滿足, 撒但沒有利用價值時, 神藉著死, 敗壞掌死權的魔鬼, 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作奴僕的人, 使得救的人, 為主而活, 為主而死. 並不是神一開始就想盡辦法要毀滅魔鬼. 從神與撒但在約伯記的對話, 就看得很清楚.
神 造撒但, 當然神要毀滅它, 易如反掌. 但神選擇捨命, 是為了開赦罪的泉源, 不流血, 罪就不得赦免, 這也是滿足神的公義, 祂自己定的律法不能廢. 而且藉著十字架的苦難受死, 顯出祂對人類的至大的愛. 藉復活表明祂是生命的主, 不能被死拘禁. 神現在還不毀滅撒但, 是因得救的人數還未滿足, 恩典門還沒有關閉. 神的時候還沒有到. 時候一到, 撒但就完蛋, 並不是撒但能力大到神需要花幾千年, 陣亡千萬聖徒, 自己還要受死, 才能制服它. 不要忘了, 主看千年如一日, 怎能用自己認為很長的時間來論斷神需要花那麼長的時間才能搞定?
(彼後3:9)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神不現在就毀滅魔鬼, 成就應許. 是因祂寬容我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因為時候一到, 就不再有悔改的機會.
如果神"藉著死毀滅死"("use death to destroy death"), 主死在十字架那時, 死不是就毀滅了嗎? 怎麼今天還看到死的權勢呢?
(來2:14)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
(來2:15) 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看來你們是曲解神的話了! 神不是藉著死毀滅死, 或藉著死毀滅魔鬼, 而是"敗壞魔鬼", "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林前15:26) 最後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
所以不是神"藉著死毀滅死", 主死了又復活, 再過兩千年, 到現在, 死還沒被毀滅, 將來主再來時, 死才會完蛋!
諸天(heavens)至少有三層, 第一層天, 應該是物質的宇宙空間, 第三層天就是保羅去過的樂園. 在第二天, 神將空氣分離, 於是有了天(sky), 就是空氣層, 所以第一層的宇宙空間, 從地球的地面往上算, 有空氣層的天(sky), 然後是沒有空氣的宇宙空間, 這算第一層天吧? 第二層天應該算是大宇宙之外的空間吧? 再之外就是第三層天? 但靈界的樂園是否一定要局限在物質宇宙之外? 可不可能並存? 不清楚.
神在第一天創造了屬靈與屬物質的天地, 六日之內神造諸天,地,海和其中萬物, 這萬物包括屬靈與屬物質的萬物, 既然第一天神造了諸天, 天堂內的天使應該也都一起被造了. 聖經主要是給人類讀的, 所以神創造天使的細節當然不需讓我們知道得太清楚. 聖經略略提到, 我們就初淺的瞭解而已.
撒但自存的理論, 初初看起來有些道理, 但是深入追究, 卻有破綻. 例如, 如何解釋約伯記中, 神與撒但的對話? 撒但不是遵守了神的命令嗎? 這那像兩個互相爭戰的仇敵? 神高高在上, 撒但也來在侍立的眾子之間. 還有, 若撒但能自存, 它就能自生自有, 那就算將來被丟到硫磺火湖, 它難道不能在其他什麼地方再自生自有自存嗎? 再者, 自有的撒但, 就恰恰顯出神不是全能, 因為神無法控制撒但一開始的存在. 這是不可能的, 因為在神凡事都能.
(伯19:21) 我朋友啊!可憐我、可憐我、因為神的手攻擊我。
(伯19:22) 你們為什麼彷彿神逼迫我、吃我的肉還以為不足呢?
(伯19:23) 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都記錄在書上.
(伯19:24) 用鐵筆和鉛、銘刻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
(伯19:25)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最後必站立在地上.
(伯19:26) 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約伯第一次遭撒但攻擊後, 神對撒但說"你雖激動我攻擊他、無故的毀滅他", 因為之前神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 所以神因為允許撒但攻擊約伯, 神將責任擔下. 第二次, 明顯也是撒但的攻擊, 但約伯怎麼說呢?
(伯19:21) 我朋友啊!可憐我、可憐我、因為神的手攻擊我。
(伯19:22) 你們為什麼彷彿神逼迫我、吃我的肉還以為不足呢?
(伯42:7) 神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
神肯定約伯所論說的. 所以第二次也算是神允許撒但攻擊約伯, 神也承認算是祂的攻擊. 我們看到, 約伯對從神來的苦難的認識比其他人更正確.
(伯19:25)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最後必站立在地上.
(伯19:26) 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皮肉的痛苦, 是短暫的, 就算死了, 也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這 樣看來, 認為神不可能允許撒但攻擊人的想法, 不是很膚淺嗎? 神藉撒但熬煉聖徒, 有祂美好的旨意, 只要我們不要用世俗的觀念來看苦難. 也不要認為, 神不可能"利用"撒但. 光明與黑暗有什麼相通? 基督與彼列有什麼相和? 沒錯, 義與不義是不相交, 但神"利用"撒但, 卻不是與它相交相和相通. 若是妥協於惡, 那才是與惡相交相和相通.
主耶穌受洗後, 接受魔鬼的試探, 不就顯出, 神"利用"撒但顯出人子心中對神的忠誠.
JPS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猶太出版協會 的聖經 翻譯為 "How are you fallen from heaven, O Shining One, son of Dawn!..."
Heylel 只是 "SHINING ONE" (明亮的那一位), 接著還有 "SON OF DAWN" (早晨之子), 所以也可以翻譯為 "明亮的那一位, 早晨之子", 巴比倫王的名字既然有 "明亮的那一位" 的涵意, 聖經再加上"早晨之子", 則對惡王的責罰, 當然也可以是對惡王心中撒但的責罰.
愚者一直避免說, 墮落的天使變成撒但, 而是那位明亮的, 早晨之子-撒但反叛被趕下來, 拖拉不守本位的墮落天使們, 那些墮落天使們被神永遠拘禁, 等候審判. 撒但則氣忿忿的到地上再興風作浪.
聖經中的晨星(boqer kowkab-morning stars), 出現在
(伯38:7) 那時晨星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都歡呼。
晨星為複數.
晨星第一次出現在新約是在
(彼後1:19) 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
此處 晨星為 day star, 原文一個字 (5459 phosphoros {foce-for'-os} ). 應翻為 白晝之星.
(啟2:28) 我又要把晨星賜給他。
此處 晨星是兩個字 morning (4407 proinos {pro-ee-nos'} ) 和 star (792 aster {as-tare'}), 星是單數.
(啟22:16) 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証明。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
主耶穌說祂是明亮的晨星. 此處用 morning, early (3720 orthrinos {or-thrin-os'} ) 和 star (792 aster {as-tare'})
若要嚴格區別, 應翻譯為 "早晨之星". 星是單數.
(伯1:6) 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神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
神 的眾子侍立在神面前, 假設天使, 天使長之上, 還有更高階層的"眾子", sons ( 01121 ben {bane} ), 眾子來到神面前, 撒但也來在其中 (came also among), 是否暗指 撒但本來也算是"眾子"當中的一位? 則複數的 晨星(morning stars) 是否就是神的 "眾子?" 因此當神第三天立定大地根基時, 當時還沒反叛的撒但也在眾子(晨星們)當中歌唱歡呼?
如此, 用 "明亮之星, 早晨之子" 形容撒但也可.
Heylel,son of Shahar,(意為"Day star, son of the Dawn.")
01966 heylel {hay-lale'}
from 01984 (in the sense of brightness); TWOT - 499a; n m
AV - Lucifer 1; 1
Lucifer = "light-bearer"
1) shining one, morning star, Lucifer
1a) of the king of Babylon and Satan (fig.)
2) (TWOT) 'Helel' describing the king of Babylon
在 heylel 之後, 原文還有 "son of the morning", 所以照意譯, 翻成: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 並無不妥!
不要一直認為天主教的遺傳全部都是錯誤. 等等, 是天主教嗎? 不是教父時代就有的觀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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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是一節經節中的的一句「你何竟從天墜落?」,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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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不是的! 不是"如此而已!" 還有 13, 14 節.
(賽14:12)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
(賽14:13) 你心裡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
(賽14:14) 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
特別留意"我要與至上者同等。" 這就是撒但的惡之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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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沒有證據說,有任何「人」或「靈」見證了天使的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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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10:18)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
我們說, 撒但從天墜落, 主要是它想與神同等, 互相抗衡. 在(賽14), 雖是論惡王, 但也是論惡王心中的撒但!
"攻敗列國的" 是指巴比倫王, 但也可以指在王心中的撒但, 撒但藉惡王的手在世上興起戰端, 攻敗列國, 之後的波斯, 希臘, 羅馬 帝國也都如此. 請再回想 但以理書中天使長加百列說的, 波斯與希臘的魔君. 這兩位魔君, 它們可不是指世上的王吧!
"被砍倒在地上"也可以預指撒但將被摔在地上. "惟獨你被拋棄,不得入你的墳墓"是指惡王, 但也可預指撒但至終被拋在硫磺火湖.
將亙古以前, 神就與撒但互相爭戰的想像放進來的, 其實就是撒但的計謀, 它想與神同等!
在 創造諸天和地之前, 宇宙之外, 只有一位真神, 祂是完全光明, 毫無黑暗, 祂充滿萬有, 因此, 怎麼可能還有極惡的黑暗勢力的魔鬼存在呢? 起初, 神創造諸天和地, 第三層天是樂園, 照我們一般的瞭解, 樂園是已過世的得救之人等待主再來的地方, 還不算最後的新天新地, 是否有更高層的天? 神坐在天上的天. 亞伯拉罕望天上的星星, 他還不知道大氣層的存在, 所以他的心目中的天, 應該高及宇宙空間. 但神告訴我們, 第二天, 諸水之間要有空氣, 所以神造出空氣, 將空氣以上的水和空氣以下的水分開. 今天, 在烏雲密佈下大雨前的陰天, 我們抬頭看到的, 其實就是幾萬噸的水. 而諾亞洪水前的空氣以上的水, 更是數量驚人. "天上的窗戶、也打開了. 四十晝夜降大雨在地上".
神造了天 上的天, 也造了天上諸軍天使...等, 又造了我們的天-宇宙, 也造地, 一開始, 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這是神造的暗, 神的靈就在那裡. 那有什麼撒但破壞的痕跡呢? 純屬幻想. 神說, 要有光, 就有了光, 神看光是好的, 就把光暗分開了. 這是很單純的描述, 不需要過度屬靈的解讀. 當然, 我們說, 黑暗勝不過光明, 但是你怎麼解釋, 之後光有漸漸消失, 黑暗又漸漸來到? 第一個晚上! 是撒但黑暗勢力太強大, 所以神的光退縮了嗎? 不是的! 在現世代, 白晝黑夜按時輪轉, 是神所定的!
不要將光明與黑暗之爭說成是包括亙古以前, 這是要不得的撒但的觀念, 它想與神同等!!!
以上數篇寫於2005年, 一定有錯謬之處, 願虛心接受指正, 或許愚現在的觀念已修正與您一樣.
楊傳道在聯總決議後照他所說, 就沒公開宣講。對真理的探討不應變成入人於罪的藉口。今天共產黨也不作這種不義之事. 楊傳道被不公平對待, 理應還他一個公道.
愚認為還他一個公道是指:
1. 世界各國代表大會選出的聯總負責人會沒有權限去免掉另一位被世界各國代表大會選出的聯總負責人.
2. 今日教會的種種紛擾, 或說有人失落信心, 不是因為錯誤的撒但自存論或其他未定論, 而是教會在處理上有暇疵.
3. 傳道是獻身與主耶穌, 若沒有確鑿的干犯誡命, 同樣是主的僕人, 不能代替主耶穌將他免職. 他是否能當傳道, 應由天父全權決定.
「魔鬼自存」論是保羅「外邦人不用受割禮」論? YM把他的「魔鬼自存」論自比為保羅的「外邦人不用受割禮」論,他說 :「當他第一次提出來的時候,是被許多人反對的,甚至整個教會都快打 起來了,所以才提到耶路撒冷」(2012年6月3日《從起初神創造天地》 聖經研討會台中場逐字稿)。
反咬護持正統信仰是「盲目崇拜」 「主恩夠用」〈處在"最終的盲目崇拜"而不自知?〉這篇文章也附和YM說 法:「信仰若只是盲目的相信與遵行,就不會有保羅為割禮而辯論。真理 若沒有理性辯論的空間,使徒與長老將不會允許保羅上耶路撒冷」。
保羅意見是「主流」不是「非主流」,使徒始終未支持「割禮派」 其實不論YM或「主恩夠用」的說法,都是扭曲初代教會「割禮爭議」的 歷史事實。保羅的「外邦人不用受割禮」論不但不是「非主流」,反而是教 會「主流」意見。耶路撒冷使徒與長老更「始」「終」未支持「割禮派」的 立場。
彼得「第一時間」接納信主外邦人為主內弟兄 外邦人哥尼流歸主約在西元36年,當彼得講道時,聖靈降在哥尼流等人身 上,「說方言」的明證讓和彼得同行「奉割禮」的信徒希奇聖靈的恩賜也澆 在外邦人身上(徒十45),彼得為哥尼流施洗不但未遭阻攔,接下來彼得應哥 尼流之邀「住了幾天」(徒十48),更證明彼得已「毫無介蒂」的完全接納信 主的「外邦人」為主內弟兄。
割禮派的「第一次」異議 「割禮派」首次惹起爭端是當彼得為外邦人施洗的消息傳回耶路撒冷,彼得 向耶路撒冷教會報告時,割禮派就指責彼得違反猶太傳統,和未受割禮的外 邦人「一同吃飯」(徒十一2)。
「眾人」歸榮耀給神的「多數共識」讓割禮派「閉嘴」 但在彼得詳細講解過程後,「眾人」聽見這話,就「不言語了」,「只歸榮耀 與神」,並說「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徒十 一18)。割禮派對教會「無條件」接納「外邦人」為信徒的第一次「異議」, 就在「眾人」歸榮耀給神的「多數共識」下無疾而終。
耶路撒冷教會「委派」巴拿巴「肯定」向外邦人傳教 外邦人歸主是初代教會的大事,除哥尼流事件,路加接著在徒十一20-21記 錄了安提阿教會向外邦人傳道的經過,且強調「主與他們同在」、「信而歸主 的人就很多了」。耶路撒冷教會得到消息,不是阻止向外邦人傳道,或對歸 主的外邦人附加「受割禮」、「守律法」的條件,而是「打發巴拿巴出去」( 徒十一22),用教會親自「委派」的工人前去肯定、支持這樣的工作。
「割禮派」第二次惹起爭端的背景 此後,歷經西元43或44年約翰的哥哥雅各殉道、希律亞基帕一世捉拿彼得 ,到47-48年保羅展開第一次宣教行程(徒十三-十四章),「割禮派」爭議都 未再檯面化。直到48年保羅回到安提阿教會,加二11-14才記載了彼得在 割禮派壓力下與外邦人隔開,保羅責備彼得的事件,隔年(49年)的耶路撒 冷大會也是在此「割禮派」第二次惹起爭端的背景下召開。
彼得、巴拿巴「隨夥裝假」反證其接納外邦信徒的立場 彼得、巴拿巴在安提阿教會和外邦信徒吃飯時,見「割禮派」來到才「退去 隔開」,就反證彼得和巴拿巴並不認為信主未受割禮、未守摩西律法的外邦 信徒是污穢的,否則不會和他們「一同吃飯」(加二12)。
割禮派「污名化」、訴諸社會壓力的新策略 由於「割禮派」的新策略是對和未受割禮外邦信徒交往者加以污名化,指控 其糟蹋律法,這是相當強大的社會壓力,彼得、巴拿巴不想招惹事端,也就 屈從了其實是少數的割禮派。保羅則認為這是原則問題,若避諱和外邦信徒 吃飯,等於認為未受割禮的外邦信徒是「次等信徒」,違反了彼得在五旬節 宣告的「悔改、受洗、叫罪得赦」的福音。
「不受割禮不能得救」的「新」主張是「挑釁」、「改變」現狀 彼得、巴拿巴在安提阿的「息事寧人」助長了割禮派的氣燄,徒十五1割禮 派來到安提阿教會要求外邦信徒要按摩西律法受割禮,還宣稱非如此「不能 得救」。「外邦人不受割禮」是自哥尼流事件後行之十多年的「現狀」,割禮 派的「新」主張才是「挑釁」、「意圖改變」現狀。
割禮派已「跨越紅線」 單純要外邦信徒受割禮,或可視為做了「無益」、單純「順應猶太民俗傳統」 的行為,但主張「非受割禮不能得救」則已是「跨越紅線」的「異端」,所 以保羅、巴拿巴起來「大大辯論」(徒十五2)。保羅之「辯」,是對「現狀」 的辯護,而非「發明」意圖「改變現狀」、「牴觸既有共識」的新理論。
保羅的辯論不是「發明」教會所無的「新」道理 「唯靠耶穌恩典得救」的福音原則早已存在,保羅的辯論不是「發明」教會 所無的「新」道理,而是因應「割禮派」新發展「非受割禮不能得救」的「 異端」,系統性的從聖經教訓加以辯駁。由於割禮派的活動也延伸到南加拉太 眾教會,也才有了西元49年、耶路撒冷會議前保羅所寫的加拉太書。
使徒及長老「歡迎」安提阿代表保羅、巴拿巴 指定保羅、巴拿巴為「代表」上耶路撒冷見使徒、長老的是安提阿教會的弟兄 (徒十五2),到了耶路撒冷,「教會和使徒並長老都接待他們」(徒十五4),此一 受「歡迎」的情形,也說明並無「主恩夠用」所虛構出的「使徒與長老」是否 「允許保羅上耶路撒冷」的問題。
彼得「為什麼試探神」的責備已嚴斥割禮派「違背真理」 徒十五7「辯論已經多了」(新漢語譯本譯為「經過多番爭辯」),反映了兩造觀 點都已充分表達。彼得「為什麼試探神」(徒十五10)的責備,其實已嚴厲指責 割禮派的觀點「背離真理」。「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十五11)更印證了 「靠恩典得救」不是保羅的「新」發明,連彼得也堅持這核心真理,反對的就 是那一小撮割禮派,哪來YM所說保羅「當他第一次提出來的時候,是被許多 人反對的」。
彼得的發言讓爭論止息,雅各結論下全教會迅速形成共識 彼得發言後「眾人都默默無聲」(徒十五12),暗示爭論已止息,連割禮派也暫 時緘默,然後有雅各的結論,及「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定意」(新譯本譯為「全 教會都認為好」徒十五22,)差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隨保羅和巴拿巴赴安提阿宣 告大會決議。
使徒、長老和割禮派「劃清界線」,「自始」不「贊同」其主張 值得注意的是,使徒、長老及全教會交付的信中特別強調,「有幾個人從我們這 裡出去,用言語攪擾你們….其實我們並沒有吩咐他們」(徒十五24),和割禮派 徹底「劃清界線」,間接證明割禮派並非教會主流思想,所以教會「自始」並不 「贊同」其主張及行動。
不服決議,割禮派繼續攪擾教會 令人遺憾的是,耶路撒冷會議後,被認定不符真理的少數割禮派並未服從大會 決議,仍持續攪擾教會,所以耶路撒冷大會十多年後,保羅寫腓立比書時,還 要嚴厲警告腓立比人:「應當防備犬類,防備作惡的,防備妄自行割的」(腓三 2)。
「魔鬼自存」論是非主流、歧出的「割禮派」 YM的「魔鬼自存」論不是保羅及使徒、長老及全教會「共識」的「外邦人不 用受割禮」論,而是一開始就歧出、自始未獲教會主流認可、支持的「割禮派」 。割禮派的首度「異議」在西元36年彼得說明哥尼流歸主過程、「歸榮耀給神」 暫時沉寂。西元48年捲土重來的「割禮派」主張升級為「非受割禮不能得救」 ,49年再遭使徒彼得駁斥為「為什麼試探神」,並被耶路撒冷大會否決。
YM不服決議,走的是歷史上「割禮派」違反決議的老路 一如耶路撒冷大會作出決議,真理研究委員會及世界各國代表大會也早已對YM 的「魔鬼自存」論作出明確決議,但YM就是和割禮派一樣,不服教會決議,堅 持「違反共識」,走「違背真理」的歧路。
「一時不察」歧出尚可包容 TJC信條第一條的「信耶穌係天地之主宰、獨一之真神」,此一相信唯有神獨一 自存、相信神全知、全能、神完全掌權的信仰,不只是TJC的共識,也是基督教 群體的共識。YM挑戰神全知、全能、獨一、否定神預定的「魔鬼自存」論首度 提出時,還可包容的視為一時不察的「歧出」。
決意走「異教二元論」的路,是「試探神」 但經過多年討論、教會決議之後仍執意走「二元神教」的歧路,不肯放棄「異教」 的觀念,還以「真理理性辯論的空間」替這「已經辯論」、已決議「無法接受」的 異教思想尋出路,無異於主張已被耶路撒冷會議否決並視為「試探神」的異端「割 禮派」可以重起爐灶、繼續「挑戰現狀」。
要硬心「試探」神的底線嗎? 以色列人屢屢「試探神」的結果就是「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 ,要隨從「割禮派」、「魔鬼自存論」違反教會共識的歧出之路、硬心「試探神」 底線的,就繼續主張所謂的「理性辯論空間」吧!
從頭開始辨論至今,擁護IA的盲目支持者怎會對於HBL上IA的虛謊證據一聲不吭? 若是IA真的「聖潔公義」,「順從聖靈」,最好的「策略」豈不是告訴弟兄姐妹:你看!IA用的方法光明正大、正氣凜然、尊照各國代表在「聖靈決議」下訂定的規章!為了除滅魔鬼的作為、維護純正的福音,所以很不得已的、很有「愛心」的停職了YM! 現在有了後半段,但是卻沒有前半段。 對於這些IA的「假公文」、「假資料」、「不誠實」,擁護IA的盲目支持者「閉口不提」。似乎完全忘記了: 我寫信給你們,不是因你們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們知道,並且知道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約壹2:21)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壹3:10) 也似乎忘記了:IA枉顧各國代表在「聖靈決議」下訂定的規章!自己違反了「聖靈決議」,然後還要提出「聖靈決議」!?原來「聖靈決議」是這樣「使用」的? 再怎麼抹黑YM也改不了IA「越權」的事實!再怎麼扭曲YM也改不了IA「採取假資料」的證據! 至於使徒時代教會的「割禮派」問題:重點不在於「多數少數」,重點在於順不順服「聖靈決議」! 如果是真理,就算只有一個人支持還是真理;只要不是真理,就算千萬人贊成又如何?主耶穌當年傳福音傳到最後,幾乎所有的門徒都離開祂,甚至主耶穌轉頭對十二使徒說:你們也要去嗎(約6:67)?假設「割禮派」是絕對少數,又怎會勢力龐大到彼得要做假?連保羅在加拉太書中都直接說「割禮派」是異端,請問教會怎麼不將「割禮派」除名趕出教會?看來「割禮派」在當時教會掌大權也是可能之一。 而聖靈決議必會結出聖靈的善果:「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他們既奉了差遣,就下安提阿去,聚集眾人,交付書信。眾人念了,因為信上安慰的話就歡喜了(徒15:28, 30-31)」「他們經過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長老所定的條規交給門徒遵守。於是眾教會信心越發堅固,人數天天加增(徒16:4-5)」 今天TJC的真理研究會決議文,發下之後是不是信徒歡喜?信心越發堅固?人數天天加增?如果發下的決議文信徒是「不冷不熱」、「隔靴搔癢」,與聖經的記載完全不合,但是擁護IA的盲目支持者說:這是「聖靈決議」? 如果真是「聖靈決議」,當然應該順服。但是一推公文與真理決議文,請問信徒有沒有「因為信上安慰的話就歡喜」、「眾教會信心越發堅固,人數天天加增」?請擁護IA的盲目支持者「解惑」囉! 再怎麼抹黑YM,IA採取「虛謊」的方法也是事實!而採取「虛謊」的方法,聖靈也決不會與其決議!無論擁護IA的盲目支持者再怎麼「聲東擊西」、「轉移話題」,歷史也不會忘記IA的作為!就算歷史忘記,天上的真神也決不忘記! 更遑論「斷章取義」、「隨意扭曲」、「嫁禍抹黑」,一直使用「疑似」、「分身」、「扭曲」等「不清不楚」、「操弄輿論」的手段,將「二元異教」、「信仰歧出」的負面意義不斷與YM作連結,企圖影響讀者,淡化IA採用「假公文」、「假資料」的錯誤處理,並且搬出「恐嚇文宣」,利用「貪生怕死」的人性來孤立YM。 要硬心「試探」神的底線嗎? 以色列人屢屢「試探神」的結果就是「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要隨從「IA派」、「IA權威論」違反聖經真理、公義、聖潔的歧出之路、硬心「試探神」底線的,就繼續主張所謂的「YM就是異端」吧! 希特勒說過:謊話說得越大越使人相信。但是在神國裡,謊話說一千次也不會成為事實,因為神是真(約3:3),在祂沒有不義(代下19:7)!
轉載自FB
李政勳
聖經引導我們去接納一件事情:「邪惡是一種奧秘」(尤其是關於它的起源) :這個奧秘,我們人類永遠無法理解或解明。
因此,我既已理解了這位難解的神選擇不去解釋邪惡的起源,而是希望我專注於祂已將邪惡擊潰摧毀的事實,我也就樂於在這樣的理解中存活。
-- 萊特 (Christopher J. H. Wright) "我不理解的上帝(The God I don't understand)"
Sorbonne Philo
不論萊特對惡來源問題持保持距離以「奧秘」看待的態度是否值得追隨(基督教對「奧秘」的定位常是「因為我不知道所你也不應該能解釋得清楚」),但萊特至少很誠實的沒有將第四世紀以後「魔鬼是犯罪的天使變來的」的說法當做真理來宣揚。更沒有以此當做「真理」來做審判的基準!
雖然對惡的來源人無法全然弄清楚(奧秘等級),但至少在查究的過程當中,人更能瞭解到神的慈愛和偉大以及神擊潰惡所付出的代價與能力
惡,竟然需要神親自出手,費盡數千年才能擊潰,這「爭戰」(輸輸贏贏的對打)本身已經夠奧秘了。不是嗎?
兩度獲得諾貝爾獎的居里夫人說得好:Dans la vie, rien n'est à craindre, tout est à comprendre 在生命中,沒有一事一物是為了使我們擔心害怕,事事物物的存在都是為了要我們去瞭解它!
加油!主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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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心人們在「不知」中卻又很肯定的將惡的出現推給了神的「計畫」!說神在空無一物時,為了「榮耀」祂兒子而造出人來,造出惡來去使人犯罪痛苦,然後令他兒子去施行拯救。。人們有沒有想過在這得榮耀的過程中,同時多少億萬的兒子賠上生命和惡一起到地獄裡去受永火的刑罰?請不要告訴我這也是全能神創世之前的計畫!。。一直拿這種自導自演與聖經完全無關的「愛」來當做神的愛,基督教能不破產嗎?
另外,神之為神,還欠缺什麼?難道「為神」還不夠榮耀麼?還真需要自導自演的造出一批塵土來高呼萬歲以滿足「虛榮」?就如同一個君王不自覺當君王的榮耀,於是暗地放火燒城,再命王子去救火,死傷遍地,少數得脫離火海的高呼:「願王萬歲!因他不顧火大而差派獨生子來拯救我們!」王就因為得這樣的「榮耀」而增添了比「當君王」更尊貴的榮耀?
以下是從T. Kuo提供的網站轉載來的。令人震驚:
Dr. Ulrich強調的是,第一章裡,已經有邪惡的元素存在。而這些邪惡的元素,是上帝在創造世界時,心中就已經存在的想法。因為上帝創造世界最重要的目的是為了高舉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讓祂成為選民的救主(這相當於是我們在聖經神學裡面學到的救贖之約),讓祂凡事居首位(西一15-20)。而既然救恩是在神創造世界以先就預定的(弗一4),那麼,邪惡就必然是一定會發生的:天使的叛變,人的墮落,是上帝創造世界的計劃的一部分;這兩件事情不會讓上帝感到「意外」;上帝不是等到亞當犯罪後才開始構思救恩計劃的。如此說來,好像上帝是邪惡的作者。但是聖經又說得很明白,上帝造的天使和人原本都不是邪惡的,而是良善的,上帝對他們分別有其創造的目的;只是他們原本的良善是「可變的」,他們會濫用上帝給他們的恩賜,而偏離了上帝原初的目的;他們最終是受自己的「私慾」所誘惑而敗壞的(雅二14)。不過,最終上帝會把邪惡轉變成祂對百姓的祝福的一部分(創五十20),好榮耀祂的兒子。
首先,TJC或基督教正統神學,從未「將惡的出現推給了神的計畫」。
即使對基督教的「神正論」不滿,也不必加以扭曲。
基督教因為傳統對「惡」的解釋破產了?即使「惡」(evil)的存在始終
是世人挑戰神存在的理由或藉口,但基督教從未因此「破產」,不必為
了推銷「二元論」那套解釋「惡」的解決方案危言聳聽。
用善、惡的永恆鬥爭說明「惡」由魔鬼而來,放棄神的全知、全能,
表面上看似比「一神論」更能解釋「惡」的存在,事實則是這種二元
論的想法,存在更多無法自圓其說的自我矛盾。
所有「宗教哲學」的課程或書籍都會探討「惡的存在」,也都會介紹
「二元論」的解決方案,但有多少書或學者真把「二元論」當成真
有解釋力、可以被認真考慮、嚴肅看待的「可行」方案?看看「二
元論」佔書籍的篇幅就心裡有數了,理論「破產」的是誰?
奧古斯丁曾一度沉迷於「摩尼教」,當時他覺得摩尼教用兩個勢鈞力
敵的善惡勢力來解釋邪惡的存在,似乎比基督教的解答更高明。但後
來光是靠哲學,就讓奧古斯丁看出摩尼教「二元論」的破洞百出,決
心離開摩尼教。此一過程在他的《懺悔錄》都有詳載。奧古斯丁走過
的冤枉路,還要親自走一回嗎?
如果欣賞萊特 (Christopher J. H. Wright),我也隨意引用萊特兩段話:
「道成肉身意味著耶穌成為和我們一樣的人類,在世界上成為有具體
言行生活的道德主體,因此能成為我們直接效法模仿的對象」。
「受造界存在,是為了頌讚和榮耀造物主神,我們首要的目的,是將
榮耀歸給神並引以為樂」。
即使不讀萊特原著,台灣也有萊特數本中譯本可參考,都讀過、掌握
其思考脈絡後,再考慮要不要拿萊特來幫YM的理論背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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