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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hua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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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那不能看見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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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那不能看見的神

一、猶太人對「看見神」的觀念

1. (約一18) 從來沒有人看見,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2. (約壹四12) 從來沒有人見過,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

3. (約五37) 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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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那看不見的神系列: 看見那看不見的神 -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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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那看不見的神 - 序

 

在神創造人類之初,人與神的關係密切,神祝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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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思考「洗腳」與「彼此相愛」-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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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所有的信徒都一定要彼此洗到腳才能產生「有分」的關係嗎?

「答覆」:耶穌為門徒洗腳的實質意義是「彼此相愛」,而不是在談有沒有真正的洗到腳。

如果耶穌當初的意思是要我們和千千萬萬的基督徒都一定要彼此洗到腳,才能建立「有分」的關係,那這種事連當時還帶著肉身,受時空限制的耶穌也無法達成,因為耶穌並未替他所有的門徒都洗過腳。

耶穌曾對試探祂的法利賽人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太22:37~39) 。難道耶穌在這裡所說的「愛人」也一定要「愛到」天底下所有的人才算數?當然不是。

(雅2:15~16)「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

雅各在此提供了一個實行「彼此相愛」的基本原則,就是從『你們中間』開始做起。神在我們的一生中到底給我們訂定了多遠的疆界我們不知道;可是,在『你(我)們中間』的「彼此相愛」卻一定是我們不可避免的最基本責任。

問題2:如果在洗腳儀式中將耶穌身份看成「奴僕身份」的話,會不會影響耶穌原來的「神子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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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思考「洗腳」與「彼此相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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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

(約13: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和合本聖經)

在我們要效法耶穌給門徒所留下的榜樣「去做」之前,要先來思考一個問題:

耶穌當初給門徒所留下的榜樣是一個「洗腳聖禮」?或是一個「洗腳教訓」?

對這個問題不同的「看法」,將會嚴重影響後續對洗腳儀式的「作法」。

如果認為耶穌給門徒所留下的榜樣是一個「洗腳聖禮」:

那門徒從此以後一定要照著耶穌當時的時間、方式、過程、動作來舉行此「聖禮」。因為既是「聖禮」,就像舊約的獻祭禮儀,所有過程中的動作與要求必需百分百的「精準到位」,並且所有信徒都必需經歷此「聖禮」才能與得救有分。

如果認為耶穌給門徒所留下的榜樣只是一個「洗腳教訓」:

那以後耶穌的門徒仍然可以彼此之間實行洗腳,只是「洗腳與不洗腳」或是「洗腳的儀式要如何進行」就與得救無關,重要的是要行出「洗腳的精神與教訓」,也就是「彼此相愛」。

從整體的新約聖經來看,耶穌當時所留下的洗腳儀式是一個「洗腳教訓」而非「洗腳聖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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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思考「洗腳」與「彼此相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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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

耶穌為何要舉行洗腳儀式?(約13:4)中的第1個字『就』這個介系詞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字。

仔細閱讀 (約13:1~4),耶穌在「知道…知道…知道…(希臘原文只有2個『知道』,中文翻譯成3個),『就』離席站起來…」。這裡說到耶穌要舉行洗腳儀式是『基於某些原因』,而這原因就寫在(約13:1~3),可歸納為下列幾點:(1)耶穌知道自己在世間的時候到了,而且祂愛屬祂的人到底。(2)耶穌知道猶大要賣祂。(其實耶穌早在一年前就知道猶大要賣 祂(約6:70~71),這裡只是再強調一次)(3)耶穌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也就是說,耶穌知道祂與天父原是合一的。((約17:11)耶穌在分離的禱告中所說,祂也期望門徒能合一。)

耶穌是在基於上述的3個原因下,『就』舉行了洗腳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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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思考「洗腳」與「彼此相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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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3章記載著耶穌在受難前最後一次與門徒的聚會,四福音書中只有約翰福音寫到耶穌在這次聚會中以「洗腳」的示範作為榜樣(其他福音書對這次聚會都只有記載耶穌與門徒的最後晚餐)來教導、勸勉門徒們應當實行『彼此相愛』。

故事一開始,作者便在1節、3節藉著不斷強調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要告訴讀者,耶穌的受難是完全在祂的掌控和預料之中,絕非一樁失控的意外事件,正如耶穌自己所說,(約10:18)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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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修道院」到「愛貓園」- 看信仰的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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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很有名又有趣的猶太拉比智慧故事:

一個修道院中有一群修道士,天天都在院長的帶領下定時聚集數次,一同禱告默想神的話語。一日早晨當修道院的院長正帶領眾修道士一起禱告的時候,一隻貓悄悄溜進修道院,這隻貓時而趴伏在院長的腳邊,時而舔舐院長趴伏在地的臉龐,這使得院長無法專心禱告。

『幾天後』,這隻貓漸漸的養成了習慣,只要禱告時間一到牠就來找院長,在他身邊趴趴、舔舔,弄的院長越來越無法專心禱告。之後,院長每逢禱告時就會多帶一條繩子,當貓來的時候,就把牠綁在桌腳邊,以便自己能專心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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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類第一宗兄弟兇殺案」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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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四章的第1節到第15節記載著人類第一宗兄弟兇殺案的始末。在這段短短的15節經文中一共提到了七次「兄弟」這字,分別用了「他兄弟」、「你兄弟」、「我兄弟」,試圖以各種的角度來強調一件令人驚訝且不可思議的事—人類怎麼會謀殺自己的「親兄弟」呢? 但,這是叫人不得不承認的一個歷史事實,也是人類墮落被逐出伊甸園之後,由於「罪」的發酵所可以看到的悲劇結局。

當亞當犯罪後聽到神呼喚:「你在哪裡?」的時候,他還會藏在園裏的樹木中害怕見神;但是當該隱犯罪後耶和華質問該隱:「你兄弟亞伯在哪裡?」時,該隱竟然還能大言不慚的向耶和華說謊頂嘴:「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罪」的深沈可怕,才歷經一代而已竟然是如此倍增加劇,更遑論已經幾千年之後的今日。

耶和華說:「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註:「哀告」這字在(創27:34)中,當以掃失去祝福,向以撒求祝福時,被翻譯成「放聲」)。是的!「血」有生命,「血」也會放聲哀告說話,這世間除了耶穌,無人能媲美「亞伯的血」所說的話 (來12:24)。他以「一個公義者被謀害」所控訴說的一切話在神的眼中看來,是一件極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