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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非洲Benin傳道日記2013八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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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非洲Benin傳道日記2013八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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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venthousand.net/en/node/502

我們只能知道神要讓我們知道的,我們無法知道神不要讓我們知道的。所以,切勿以為我們的哲學、推論,可以把神的作為全部涵蓋進來。[林前 8:2]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聖經完全沒有記載,但人總說神之所以眼睜睜的看著亞當吃善惡果而不去阻止他,是因為神給人最尊貴的自由意志。如果神去阻止,兒子就不是兒子而是傀儡了!為了尊重兒子的自由,父親寧可看著兒子進入祂為魔鬼所預備的永火裡去永死,也不願意拂兒子意的拉他一把!多麼高貴的父愛!多麼紳士的尊重!』

相反的,在聖經裡保羅明明說:「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林後11.3)。夏娃是在「被誘惑」的情況下吃了善惡果。是被騙的!怎會是自由選擇?試問,人在被誘惑下所做的決定,能說是自由選擇嗎?

 

楊傳道質疑,如果亞當犯罪是自由意志,神為何不出來干預,眼睜睜的看亞當作錯誤的選擇,事實上這就是自由意志的選擇,要承擔選擇的後果。相同的問題,蛇要誘惑夏娃的時候,既然她不是自由選擇而是被騙(楊傳道的說法),神不是更應該出來干預,阻止夏娃被騙嗎?為何神任憑祂的兒女被騙,再來處罰祂的兒女?

你教小孩不可偷東西,他卻跑去偷(自由意志),不應該處罰他嗎?當然要處罰。如果他是被別人騙了,他是無知的,那你會處罰他嗎?何況你看到有人在騙他,你也不阻止,等著他上當犯法,再來處罰他,這樣對嗎?法院審理案件,也是要根據「有無犯意」來做審理的依據,楊傳道的邏輯不是很奇怪嗎?

 

※『在這事上,人也不能一面說神給亞當自由(= 隨便你選),又一面說亞當「違背了神的旨意」(= 非要選神要的不可,不能選你自己要的)。

亞當那時是神的兒子,是不會死的,又不能一勞永逸的將善惡果樹砍倒,除去永恆「吃」的誘因。只好每天每時每刻都面對「吃?不吃?」的掙扎(這父親可真是無聊透頂到以看他兒子掙扎為消遣?)。請問在永恆中,有誰能保證自己不會有一兩秒的鬆懈?

縱使神和撒但不是謀殺亞當的共犯,至少可以肯定的是神若沒有放下誘餌在先,則撒但再怎樣使出渾身解數來誘惑夏娃,也害死不了神的兒女!』

『也因此,神來「贖回」被綁架的兒女(人),將纏綁人的蛇丟到火湖裡去!』

 

其實生命樹根本不是重點,重點是「神的命令」。今天我們說要遵行神的命令,要順從神的旨意,哪裡錯了?「不可姦淫」是一棵善惡樹,「不可殺人」是一棵善惡樹,「不可拜偶像」還是一棵善惡樹,今天神還是告訴我們:「你吃的日子必死」。當信徒要犯這些罪的時候(不管主動或受誘惑),神會出面干預嗎?今天神就這麼無聊的將這些善惡樹放在這裡,看他兒子掙扎為消遣?(楊傳道的說法)。

楊傳道,神確實就是要我們= 隨便你選),(= 非要選神要的不可,不能選你自己要的)。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羅 4:15]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羅 5:13]

這就是保羅要(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 9:27] 的原因阿!否則,被綁架的兒女為何要受罰?

當一個傳道人認為「神的命令(律法)」是毒餌時,他真的信神嗎?他要把信徒帶去哪裡?

 

『主耶穌說:「人要曉得真理,因為真理叫人得自由!」(約8.32)。換句話說,一個沒有真理或失去真理的人是沒有自由可言!所以夏娃從被蛇誘惑而忘記神言的那一剎那開始,就完全失去自由成為蛇的俘虜了。後來的「吃」是被誘惑的結果,因為她已經離開了能使她享自由的神言(「不可吃」)。也因此,神來「贖回」被綁架的兒女(人),將纏綁人的蛇丟到火湖裡去!

 

「真理叫人得自由」,是在真理裡的自由,是不去犯罪的自由。(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 5:1])這個自由是有限制的:(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 5:13])

 

為什麼「真理叫人得以自由」呢?因為在選擇之前,人需要有「猶豫」的空間,和「看得更清楚」的時間。在這陷兩難不知如何決定的當中,人是痛苦的,是沒有自由的。直到清楚明白之後,猶豫就消散,人就如同被釋放一樣的得自由了。

 

那請問到最後選擇的人是誰?是神或撒但拉著你的手選的嗎?如果是,他們才是需負責的人嗎?不是你讓自己的手順服任一方的嗎(自由意志)?如果是你自己選的,那不更是自由意志了嗎?

不管選對或選錯都是得自由了嗎?都是被釋放了嗎?

 

 [帖後 2:3]

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

 

[彼後 3:17]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然預先知道這事,就當防備,恐怕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就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

 

[約壹 3:7]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林前 7: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被誘惑」就是自己「自由意志」的選擇,否則這些經文為何叫我們:「不要被誘惑」?

 

 

※ 『在神的國度裡還需要自由意志嗎?將來我們回到神國,是神的兒子,是不死的。

 

所有爭戰已經結束,當然沒有「惡」可以選了,卻可以有很多「善」可以選,除非楊傳道的自存撒但是永遠打不死的!

小子兄!您急什麼?
Author: 

小子兄:下次回楊傳道文章前,請慢慢看,看懂了再發表。

 
謝謝
 
Lch
急著誤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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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電腦出問題,回應 HAPPY 的「 生命樹2」 內容貼不上,只見標題「 又失誤了」,心想至少他會檢視一下自己的文章有否錯誤之處,沒想到 HAPPY 卻檢討起別人來,出現: 把耶穌擺第一,楊傳道擺最後就「不會有 失誤」 的診斷書。謝謝 LCH 替我說出被誤診的傷害: 請 HAPPY 不要老將我們當 成對道理不清不楚的笨蛋,連該將神或楊傳道擺在第一位置都搞不清,還要他再三提醒。 其實,HAPPY 說: 亞當活 930 歲,沒吃生命樹果子機率應該是零。 把這句話拿去問少年班的小弟妹,相信一半以上的人會舉手反對。 請問: 在這930 年中,有多少年是在「 沒有」 生命樹」 的伊甸園「 外面」 過的?更何況如果亞當在園內吃過生命果,為何沒能得到永生,永遠不死? 大家喜歡稱 HAPPY 為 「 小子」。我曾為「 小子」 加過油,因為他坦誠,且把大家當屬靈的骨肉,但「HAPPY 」 是誰?他與 rawls 聯合來和不流做窺探工作,向總會寫報告,自稱「 我方」( 代表總會官方 吧?),寫文章目的在使這群「 沒論述能力」 的楊傳道粉絲們「噤聲」,而最謙和不攻擊人只純粹分享聖經的許長老卻被冠上「 立場搖擺」 的大帽子。 HAPPY 最近一些論述主張,更是錯在前提而得出一堆誤診,本人中文打字太慢,一一反駁徒然浪費精力,簡單的說,現今世界是在罪的權勢下,伊甸園則是美善無罪的地方。現今的世人若能靠自由意志擇善棄惡,又何需主耶穌道成肉身,戰勝死亡,為信他的人打開一條活路?今天我們能選擇順服神是因為主耶穌給的救恩,讓我們脫離肉體想做惡的律,不是你的自由意志有多強。亞當生活在沒有罪惡的伊甸園,根本不需選擇善惡,何必吃「 分別善惡樹」 的果子?神給的是「 禁令」,不是「 選項」。真正的自由,就像楊傳道說的,不必因為做了選擇而受罰。HAPPY 的一堆現代善惡樹,跟亞當時代根本是兩碼子事,別忘了,現今是罪已進入且掌權的世代。

RE:急著誤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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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說:『從這句經文看不出神曾經吩咐亞當一定要吃生命樹的果子,在衆多果子中,亞當也許一輩子也不會去摘它來吃,那麼神的「 忘記耳提面命」,不是會害亞當冤死?』

 小弟覺得亞當不可能吃不到

[創 5:5]

亞當共活了九百三十歲就死了。

在九百年內都吃不到生命樹果子的機率,應該是零。』

 

以上是原先的話

       這當然是指亞當若未犯罪而被逐出伊甸園說的,您的題目當然也是從這個假定來命題才有意義。他若在伊甸園內,常可見到神,在九百年內都吃不到生命樹果子的機率,應該是零。如果要說被趕出伊甸園外,神就是不要讓他們吃才會這樣做,哪還會有神的「 忘記耳提面命」而害亞當冤死?

       亞當也當然犯罪前尚未吃到生命樹的果子,否則何必防著他吃?他又怎麼會死?

 

  • 視診:楊傳道說東,你們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也說東;他說西,你們就說西。旁人一看都知道他在你們心中的排名。
  • 聽診:LCH也承認「我是YM的擁護者,沒錯!」「那麼我也會傾心聽他們的理論,不再盲目的跟隨YM」,這明明是保羅所禁止的,自己都承認是盲目跟隨了,神當然被擠到後面去了,你們做的並不是像你們說的,把神放在第一位。
  •  
  • 小弟是依你們自己說出的症狀做出診斷,哪有誤診?恐怕是病入膏肓了吧!

 

[林前 4:6]弟兄們,我為你們的緣故,拿這些事轉比自己和亞波羅,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免得你們自高自大,貴重這個,輕看那個

   「我方」就是不隨從你們盲從楊傳道的這方,「立場搖擺」就是一下在這方,一下在那方的人。

 

※『今天我們能選擇順服神是因為主耶穌給的救恩,讓我們脫離肉體想做惡的律,不是你的自由意志有多強。

        神的救恩洗去我們的罪,用保惠師聖靈幫助我們,這並不是得救的保證,只是讓我們的自由意志更容易選擇順服神。其實聖靈勝不過你的自由意志,所以才有:『[帖前 5:19]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和『[弗 4:30]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反過來說,若是聖靈強迫我們守道,不是我們自己的意願,你是被架著走的,『[太 11:12]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你根本不用努力,怎能進天國?怎能得獎賞?

 

信徒有自由意志選擇的經文一大堆,列舉一些:

[加 5:16-17]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

[加 6:8]

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羅 8: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羅 8: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羅 13: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加 5:16]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來 10:26]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這是聖靈的能力不夠嗎?救恩不足嗎?其實是你自由意志的選擇,所以必須承擔後果。

 

※『當生活在沒有罪惡的伊甸園,根本不需選擇善惡,何必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神給的是「 禁令」,不是「 選項」。真正的自由,就像楊傳道說的,不必因為做了選擇而受罰。HAPPY 的一堆現代善惡樹,跟亞當時代根本是兩碼子事,別忘了,現今是罪已進入且掌權的世代。

『神給的是「 禁令」,不是「 選項」。』

       所以違犯禁令當然要受罰,否則禁令的定義是甚麼?

 

『真正的自由,就像楊傳道說的,不必因為做了選擇而受罰。』

       自由超越範圍,例如違犯禁令當然要受罰。我們台灣是自由國家,也是法治國家,要維持自由一定要有法治的支持才有辦法,選擇違法者將失去自由(監禁),不然請再回去問你們少年班的小朋友,這樣對不對?

 

HAPPY 的一堆現代善惡樹,跟亞當時代根本是兩碼子事,別忘了,現今是罪已進入且掌權的世代。

       我們在主的救恩內,已經脫離罪,就像在伊甸園內。神還是給我們禁令:「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拜偶像」、、、這些善惡樹,今天神還是告訴我們:「你吃的日子必死」,蛇也還是會來告訴你:「不一定會死」,跟亞當時代很像。你若吃了,絕對是自己自由意志的選擇,輕視主的寶血救恩,保證你facebook(非死不可)!

只見杯弓蛇影,不理事實證據

只見杯弓蛇影,不理事實證據

 

  1. Happy兄至少兩次提到這事:

「不知楊傳道當初是怎樣分辨剛果教會他們的方言不是真的?」

 

YM已老朽,記憶力衰退。記憶中並沒聽過剛果朋友用方言禱告。回頭看日記。也沒找到這樣的痕跡。為了慎重起見,2013.08.16寫簡訊去請問:「你們以前用方言禱告嗎?」回覆是:以前「用方言說預言」。沒有方言禱告。

既然Happy兄兩次提及此事為立論基礎,敬請提供出處。感激不盡。

 

  1. Happy對「急著誤診」的回應

視診:楊傳道說東,你們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也說東;他說西,你們就說西。旁人一看都知道他在你們心中的排名。

 

小子大哥,真的需要這樣無厘頭的亂說嗎?您可發現到?一直以來「他們」總以極盡藐視之能的語言來形容和其意見不同的人。而一開始很謙和的您也近墨者黑的逐漸染上這樣的筆調。需要嗎?

 

***

 

  1. 只見杯弓蛇影,不理事實證據

 

論文

² 「魔鬼自存非永存」在TJC裡也二十年了(第一次公開講課是在1992年左右的El Monte教會青年班。兩位資深長老在場)。請兄指出二十年來,除了某些人腦海裡的杯弓蛇影之外,全球各教會有哪位同靈因為認同這一方向的探討而否定神的獨一,高舉魔鬼?

 

² 事實是:聯總一紙停職公文下去,不但沒有「弟兄姊妹歡喜領受、得安慰、信心越發堅固、人數天天增加」的恩典,有的是老信徒的感嘆:「TJC各地教會無不因這公文而應聲分成兩半的!」。到底是論文還是公文在分裂教會?

 

我冠上「奧秘」 你就不能說你懂?

² 新約書卷中「奧秘」兩字用在「已知」或「馬上就要被說明白」的道理上。

 

² 對TJC裡有「唯一」習性的人來說「奧秘」兩字是「我無法明白的,你也別想要明白」。倘若有人敢去揭開「奧秘」一角,「唯一」者必群以「異端」、「聖經沒明說!」(割禮問題使徒所使用的聖經,舊約,可有明說?)、「神沒有要我們知道!」(不再引用林前2.9-10說唯有TJC有聖靈,所以唯有TJC能知神奧秘?)攻擊之。

 

² 「唯一」者對「異端」的定義,就如同中世紀天主教的主教們一樣,是以自己的不知和心中的幻覺為標準。哥白尼發現地球繞著太陽轉,當時主教們杯弓蛇影的想像這一理論對「神」的挑戰和對信仰的摧殘,嚇都嚇死了!

 

² 馬丁路德更「引用聖經」批評「地動說」(地球繞太陽轉):「這個笨蛋居然企圖推翻整個天文科學體系,但聖經中是約書亞命令太陽停止不動,而不是叫地球不動。」http://www.mitbbs.com/clubarticle_t/BibleStudy/31209271.html

 

方言

² 聯總以「更改過的福音」停職YM:「在新約時代,受聖靈說方言為聖靈充滿之基本前提,此乃本會共信之道」。盼Happy兄能以自己貼文的標準,勇敢的站出來定聯總「(所傳與先前不同)應當被咒詛!」

 

² 新加坡並沒有在教會公佈欄上張貼「新共信之道」的聯總原始公文。因為新加坡能左右教會決策的人中,有些(不只一個!)還不會說方言!…聯總對新加坡這樣不理會聯總公文的舉動,會說是因為新加坡被YM把持嗎?

 

² 保羅所說:「人身體得贖(受洗)之後身體就是神的殿,因為有聖靈住在裡頭」(林前 6.19-20)。YM重述。結果被海扁。杯弓蛇影的說YM「和外教會一樣」主張受洗就有聖靈」(請問是同「一洗」嗎?既然不同,怎又說是一樣?)。耳語又說YM主張不用求聖靈(說方言)。卻不說法語非洲蒙神憐憫,在YM去工作的幾天內,年年數十人甚至百多人得聖靈!

 

財務

² 聯總帳目接二連三出包(法語非洲帳目的作假,同靈請代轉給BC等地的建堂奉獻款短少了。爭議性的支出項目..)。許多同靈已經「奉獻不下」了。

 

虛謊連連

² ,,, 陳聖德兄轉發要人以為全是小子大哥寫的「網路真道辯正建言」一信,被Daniel兄一眼識破並非來自一人之筆。小子大哥接著承認「後半段是我寫的,前半段不知是誰寫的」「另外『香草山網址』及註明:『我們也不知道Rawls是誰』、、、,是別人加進去的」!彷彿又回到2005-2012間,老讀到東拼西湊的假公文日子。

 

但願神責備別迦摩教會:「你們中間(教會),撒但的住所」(啟2.13 ..among you, where Satan dwelleth)的情景不會落在我們當中!

 

為「真」哭泣吧!

主阿!真教會何時才能脫離杯弓蛇影的定罪和謊言的轄制?

RE: 只見杯弓蛇影,不理事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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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容小弟說明一下:

1. 方言禱告問題

資料來源:

『剛果共和國北基武省開拓工作報告(2004年8月04-15日)(下) 

◎撰文/泊 ◎期數:330期 ◎2005.03號

 

「基督耶穌教會」原以為「說方言」只是聖靈的恩賜之一,據說他們當中有這樣恩賜的人。但無法一禱告就以靈言禱告。所以這次「得聖靈」的標準,以「不管你以前會不會說方言,現在必須要會說與以前不同的方言,並且一禱告就能說出」。班雅卡和巴哈卡有「唱靈歌」的嶄新體驗。                                                                                 』

 

小弟之前貼文的話:

『二, 07/23/2013 - 14:16

(回應47) #49

Happy

教會變偶像!?(一)

一、唯一得救真教會

    如果真有另一個教會,也有赦罪之洗,也有聖靈同在(記得剛果在YM初次去時,他們已會說方言了嗎?可是不一樣,YM要他們重新求,對吧!),                                』

 

RE:非洲Benin傳道日記2013八月(5)

Happy - 週五, 08/16/2013 - 03:28

今天卻有人拿這「特定方面」的教導來當做「全方面」的標準!甚至有人引伸說「一般基督教的方言聽起來和我們的不同,所以不是真方言!」:』

其實就是聽起來一樣才令人頭痛,若非一接觸就倒地、嘔吐、咬牙切齒、臉色發青、不醒人事,或有暴力傾向、、、,還真的無法立時分辨呢?不知楊傳道當初是怎樣分辨剛果教會他們的方言不是真的?                                                                                                     』

 

其實小弟是一直記得您的這句:「不管你以前會不會說方言,現在必須要會說與以前不同的方言」,所以才會這樣說,但小弟也沒提到「方言禱告」或「用方言說預言」,所以有出入的地方是楊傳道並沒有去鑑定方言是否一樣,就直接判斷需重新求,可見傳道對真教會的方言是信心滿滿的。

 

 

2. Happy對「急著誤診」的回應

小弟是針對rxpyll兄說的,例如楊傳道說耶穌不是因被釘「自然死」,而是自己交出靈魂,他馬上附和;楊傳道打「自由意志」,他就跟著打。小弟不是藐視和自己意見不同的人,是說在看到和教會或聖經有不同的新說法出來時,不要急著跟隨,自己要先慎思明辨。其實本來就該聽雙方的說法,像對「撒但自存論」批判的文章也要看,目的不是要挺誰,而是要的到正確的答案。

 

 

3. 壹 論文

  貳 我冠上「奧秘」 你就不能說你懂?

「魔鬼自存非永存」既然出來二十年了,那也是應該重新檢討的時候了。就像很多藥物,只經數個月的測試就必須上市,它的副作用和危險性慢慢才被發現,甚至有時還因此最後被告到藥廠傾家當產的都有。

 

小弟本來是不想理這個題目,但有人質問,小弟才去認真看,也才發現問題確實不小,當年教會若不謹慎而採用了,那可就慘了。這不是「奧秘」的問題,也不是有人「嫉妒」的問題,而是會惹神憤怒的事情,誰能擔待的起!

 

『就像昔日約伯的三個朋友,基於為神辯護的熱心,他們輪番展開對約伯的攻擊,並從而發表對神的議論──在表面上看來是護衛神的一種議論。神最後對這樣的議論表達憤怒說:「現在你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羊,到我僕人約伯那裡去,為自己獻上燔祭,我的僕人約伯就為你們祈禱。我因悅納他,就不按你們的愚妄辦你們。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伯四十二7-8)

令人警惕的是,約伯朋友這種看起來是護衛神的議論,卻被神認為是「愚妄」(愚妄在這裡有褻瀆的含意);並且這個「愚妄」與對約伯妻子的評論「愚頑的婦人」是相同的用詞(前者為名詞,後者為形容詞)。「這實在是一個令人不安的反諷,約伯的朋友們小心翼翼構思出來的神學語言,比起那隨口說出又不敬虔的話,兩者沒有什麼差別」。(盼望真神與期待偶像──從約伯記談起 ◎撰文/郭志忠 ◎期數:413期 ◎2012.02號)』

 

「魔鬼自存非永存」的論點,絕對比約伯的三個朋友對神的議論更嚴重,楊傳道和約伯的三個朋友一樣,都是出於好意要護衛神,但結果卻是相反的,神的全能和本質(愛)被嚴重扭曲,也和新約的紀錄都不和【To pilgrim & Cross兄:魔鬼自存?(2)】,難道您都沒發現嗎?(小弟為求公平,已將舊約神的話和主耶穌的話都不採用進去)

 

 

參 方言

「在新約時代,受聖靈說方言為聖靈充滿之基本前提,此乃本會共信之道」

我們都知道確實之前並沒有將此條文化,但卻是教會的共識也沒錯,並非所傳與先前不同,而是應先確實定案後再來執行,是程序錯誤,非道理不對。

 

您說:保羅所說:「人身體得贖(受洗)之後身體就是神的殿,因為有聖靈住在裡頭」(林前 6.19-20)。YM重述。結果被海扁。杯弓蛇影的說YM「和外教會一樣」主張受洗就有聖靈』

您這樣說可能對也不見得一定對,當時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可能極大多數都已有聖靈了,並非只是受洗而已。今天我們領會的人,有時會講:「我們當中已經有聖靈的人、、、」,但有時直接講:「我們都有聖靈、、、」,排除了沒聖靈的極少數人,這是可能的。

小弟覺得楊傳道好像因很多人得聖靈而放心,覺得神還是站在您那邊。小弟出來寫這些文章,常突然發現寫出的內容、引用的經節和瞬間的了解,是有神大力的幫助,是超出自己的能力的,也有「[林前 9:17]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的感動,這可怎麼辦呢?

 

 

肆 財務

有問題可以檢舉,小弟是無調查權和審判權,只能交給神了。

 

伍 虛謊連連

人彼此間的問題最好解決,就是互相包容、彼此饒恕而已。何況「網路真道辯正建言」一信應該不是陳聖德弟兄要給HBL的貼文,而是被台總內的有心人拿來貼的吧?所加的字感覺是他們拿去討論時作說明用的,小弟反而感覺是台總有重視小弟的意見而已!

 

總之,小弟覺得不需要放大一些微枝末節的事,但會要人命的真理問題,才是不可掉以輕心的。人的好意不能脫離真理,否則後果不堪設想。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獻上神沒有吩咐的凡火[利 10:1];烏撒好心去扶約櫃[撒下 6:6-7];約伯的三友護衛神的議論[伯 42:7],都引起神的震怒 ,我們還要自作聰明嗎?

楊傳道的堅持到底是為了甚麼?從小弟看來,源頭就是您的主張,之後才產生後續的問題,包括聯總的一紙停職公文(您未回答小弟之前問的:難道先有個人私怨嗎?)很期待有一笑泯恩仇的一天!

 

 

 

 

 

還需要繼續回應以杯弓蛇影為本的貼文嗎?

Dear Happy 兄,平安!

 

謝謝兄這樣快的回應。若要再對回應一一做出回應(尤其某些議題已經談過好多次了),恐怕對讀者是精神上的折磨。盼望兄在貼文之前,能詳檢查文中針對對方的論述是否「有所本」?… 很抱歉,愚職尚有其他工作要專注,無暇再對沒有具體事證的貼文做回應。切盼有機會到屏東時,能與兄面對面暢談。

***

 

  1. 剛果、方言:

 

欣慰兄也發現YM在剛果並沒有聽過剛果朋友們說方言,更沒有以「聽」方言的方式來判斷方言(聖靈)的真假。驚訝的是兄一方面坦承下筆有疏忽之處,但同時卻又替YM做結論:「可見YM對『真教會的方言』信心滿滿」。

 

「真教會的方言」?!還真是第一次聽到呢!我想這也是和兄對談最感辛苦的地方:先自說自唱的替對方做虛無的結論,接著,以這自己幻想出來的結論來當做對方實際的立場,然後猛批!

 

其實,事情很簡單:「不管你以前會不會說方言,現在必須要會說與以前不同的方言,並且一禱告就能說出」= 這方言必須1. 不是咿咿啊啊良久才「擠」出來的。2. 不是「教」來的。3. 是從上頭(外力)來的。4. 從此要用悟性或要用方言禱告,都自如。

***

 

  1. 自由意志、預定論、惡之來源:

 

透過Google能找到的資料很多。下次在您對任何議題(或人)做出批判之前,何不先Google一下?亞當犯罪是因為具有「自由意志」?這是第四世紀天主教教父奧古斯丁發明出來的。「預定論」?也是他!然而有誰說您:「奧古斯丁說東,您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也說東;他說西,您就說西。旁人一看都知道他在您心中的排名」?.. Happy大哥,真需要用到這樣的字眼嗎?

 

哦!對了,順便一提:奧古斯丁最後被自己又是主張「自由意志」又是主張「預定」的雙面理論給卡死了。結果,這位被TJC認為沒有受過合法大水洗又不會說方言,毫不可能被聖靈充滿的天主教教父,他的神學思想(包括「惡來源」)幾十世紀來,先後成為天主教、新教和TJC內部的解經主流!

 

天主教遲至1215年才宣告:「魔鬼和其他邪靈受造時本被上帝賦予良善的本性,但他們自甘墮落,變為邪惡」最後由1255年出生的Saint Thomas d’Aquinas定立「天使犯罪墮落成魔鬼」的基調。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D%94%E9%AC%BC#.E6.AC.A7.E6.B4.B2.E4.B8.AD.E4.B8.96.E7.BA.AA.E7.9A.84.E5.9F.BA.E7.9D.A3.E6.95.99

http://forums.catholic.com/showthread.php?t=231678

 

就如您所說,如今經過八百年的驗證之後,「魔鬼是由犯罪天使變來」的理論,將神的全知、全能、全善、全愛,全都搞糊塗了。也因而今天在基督教界裡,TJC裡的幾個人應該是最堅持這一連天主教自己都已經「緩和」的論說吧!

 

至於「說方言是被聖靈充滿的前提」這一為打YM而由少數人私自新創的「新共信之道」,連聯總最死忠的新加坡教會都拒絕張貼,您就可以想像這「新共信之道」的爭議性有多大!並不是如兄不查就貼文寫說:「我們都知道確實之前並沒有將此條文化,但卻是教會的共識也沒錯,並非所傳與先前不同」。

***

 

  1. 堅持什麼?

 

一年多過去了,2012.03.23 YM就立刻指出程序根本就是亂來。那時跟著當局盲目高喊「聖靈帶領、一致通過、聯總無誤」的,如今也冷靜下來和兄一樣承認「程序是錯誤的」。兄知道嗎?在法律上,單是「程序錯誤」這一項就足以推翻整個司法判決!更何況「停職事件」的錯誤不單是程序錯誤,更是「作假見證」和「偽造共信之道」的無法無天!

 

請耐心等待吧!天主教等了四百年才承認審判哥白尼的錯誤。時間一定會將停職事件的詭詐面顯露的。YM(假設我是他)樂觀的相信,當天在場投票的,必定會有一兩位見教會的「真」,在剎那間被他們的「票」給壓垮了。神託管家業的僕人見因自己的行為而留下如此殘破的家業給後代,要如何見主面?所以YM樂觀的相信,活時礙於壓力不便多說的。臨死前良心(聖靈)必定會激勵他交代清楚錯誤的不止是「程序」!

 

兄再三問:YM到底在堅持什麼?一下子猜說是為了面子。一下子猜說是為了論文。呵呵,兄弟,以YM當時在TJC的高度,若對親眼所見的組織敗壞採取「睜一眼閉一眼」「清者自清」「一切交託神」的態度,「風光」會缺少嗎?另外,請別忘TJC承認人對真理的認知是逐漸清楚的。有這麼傻的人?甘願冒拖累愛妻晚年陷入生活無著的落魄,就只為了一個自己也知道尚有許多空格子需要填滿的理論?

 

看得出來,您因為一封信被列入由黑手拼湊而成的「網路真理辯正」的「後半段」,感到被臺總重視的喜樂。其實,那信的重心是在「前半段」。「後半段」是拿來當煙霧的,讓讀者以為信是小子寫的,不是「他們」!可以這麼說:「他們」接到您的信之後,大喜。趕緊加上「前半段」並且在屬於您的「後半段」內,以粗黑體且很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添上「 Rawls是自發性的為真道爭辯,我們也不知道他是誰 ?」(想騙誰?)並附上「R部落格的網址」。…

 

這一造假的技術、習性和身影,YM八年來已經很熟悉了。閉著眼都可以看見他們是怎樣的去編造停職論述。那些已經被公布的現場錄音,更說明組織高層裡的某些人,很敢以主耶穌聖名做擋箭牌,肆無忌憚的作假見證,毫不掩飾不懼怕神的大膽。

 

如果兄還不知道YM堅持的是什麼?請回看以上的事實就會知道的。

 

YM很膽小,得為「那天」打算,害怕:

見到恩主時,祂伸出釘痕的雙手,迎我,淚眼問我:「我為你全捨?你為我捨了什麼?我將你擺在TJC上層,讓你看見再度釘傷我心的虛謊和暴力,你怎閉口不言?告訴我,你到底在害怕什麼?害怕老來生活無著落?害怕聽見眾人『定他罪!定他罪!』的大聲呼喊?害怕被趕出猶太會堂的孤單?…我對你的愛真的還不足以使你勝過這些害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