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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隱與亞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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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recorded: 
2022.12.03
Place recorded: 
USA

該隱與亞伯 

 

希伯來聖經記載了人類的第一對兄弟 --- 該隱與亞伯 ---之間的故事 (創4),以及,非常寫實與殘酷的,人類的第一次謀殺。希伯來聖經是用何種觀點看待這場兄弟之間的謀殺?這段故事對於相信聖經的現代人來說又有何種啟示?讓我們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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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夫與牧人

故事是這樣開始的: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 (Qayin擁有, possession),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 (Hebel 呼氣, 同傳道書中的Hevel哈握, 如煙霧一般的虛空)。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亞當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園後,夏娃懷了孕,後來生了一個男嬰,取名叫該隱,意思是擁有。所以夏娃說:我生了一個男子,與神一同 (原文是 I have begotten a man with the LORD;許多譯本,包括中文和合本,為了字句通順加上了原本沒有的「幫助」)。意思上更傾向於神從亞當身上造出了我,而我夏娃,也像從神那裏造出了該隱。我「擁有」了一個人。

相對地,當該隱的弟弟出生後,這第二個孩子的取名則是呼氣,或是傳神一點,嘆氣。只是看得見卻抓不住的煙霧,都是捕風。我再得了一個人,但這只是「虛空」。

為什麼該隱是擁有,而亞伯只是虛空?擁有較好理解,畢竟是亞當和夏娃第一次有了孩子,所以叫他「擁有/得到」。但亞伯為什麼叫「嘆氣/虛空」?夏娃生產時必定痛苦難當,也要經歷生死關頭;1900年之前的美國,每一萬個嬰孩出生,就有800多位的女性會死於懷孕和生產相關症狀。在古代,生產對於女性來說是一件生死大事。夏娃想必也記得神說過的: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  (創3:16)。多次經驗過懷孕和生產的痛苦後,夏娃或許也不得不嘆氣吧!人生不就是一場空,哪來的得?

而這對兄弟的人生也像他們的名字所諭示般,一個追求擁有一切,一個想念人生虛空。

男孩長大了,該隱當了農夫,亞伯放起了羊。該隱為什麼當農夫?想必是因為亞當也是農夫,就像神對亞當的詛咒: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  (創3:17-19)。亞當需要種地來獲得食物,養活一家人。該隱是克紹箕裘,繼承父業,為了生活的食物每日勞苦,付出勞動。

照理說,亞伯也應該要種地,因為不種地沒有飯吃。但是他選擇去牧羊,為了什麼?神在洪水後才允許人類吃動物的肉 (創9:3),看來亞伯牧羊主因不是為了肉食。退求其次,就是為了羊奶與皮衣,畢竟神曾經用皮製衣給亞當和夏娃穿 (創3:21)。亞伯的勞動主要不是為了食物,而是為了保暖 (或以聖經的話說:遮蓋羞恥),或其他不明的原因。

以經濟效益來看,如果亞當父子三人種地養活四人 (或以上,如果有女兒的話),每人平均勞力一定比只有亞當和該隱兩人種地來得輕鬆;也可以種更多地,得更多食物。所以亞伯的牧羊顯得很「雞肋」 (和該隱的種地比起來),又不是為了主食;皮衣有一兩件穿即可,有必要每天養著一位「專職」牧羊人,浪費人力嗎?

所以亞伯叫「嘆氣/虛空」的另外一個可能就是,以實務性來看,亞伯做得工作真是讓人嘆氣!哪像他的哥哥該隱,多麼負起責任,種地養活全家,多麼「擁有/得到」!

對比農耕和游牧,農夫付出的勞力比起牧羊人來得多了。農夫需要每日除草、澆水、施肥、照看農作物,直到收成。而牧羊人帶領動物尋到了好的草場與水源後,基本上動物可以自行消化,牧人只需警戒外來野獸。農夫也被土地綁定,不得隨意離開耕地;而牧羊人是天南地北闖蕩,可日行10-30公里。最後,農業看天吃飯,遇上旱、澇可能整年勞苦都是白費,而游牧相對來說較不受天氣限制,一地不好就換一地。這兩種南轅北轍的工作,或許也造就了該隱和亞伯不同的性格:該隱看重眼前可計算的「實物」,沒有多餘的時間空想。亞伯則較為「自由」,有時間思想人生。

很明顯地,希伯來聖經偏好著游牧「嘆氣/虛空」的亞伯,不好農耕「擁有/得到」的該隱,就像接下來聖經中一貫的故事:神揀選了游牧民族的以色列,不選農耕民族的蘇美、埃及、迦南人。包括那典範的以色列國王 --- 牧人大衛。

希伯來聖經的意思不是游牧民族比農耕民族優秀,而是在人生的選擇中,你只看重眼前可以「擁有/得到」的一切,還是你會去思想這所謂的一切是否只是「嘆氣/虛空」?甚至在嘆氣後,想起了有一位神?

二、獻祭

故事繼續: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

兄弟之間原本相安無事,該隱種著他「擁有」的田,亞伯放著他「虛空」的羊 (沒有特別目的,至少不是為了食物),直到有一日,該隱想要拿農作物獻給天上的神,而亞伯看到了,就學了哥哥獻祭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神悅納亞伯的祭物,看不中該隱的。於是該隱又憤怒、又沮喪。

首先,這個故事中的兄弟兩人都是拜/信仰神的;古代世界中基本上沒有無神論者。神不是悅納信徒,不理非信徒,而是在同一信仰下,神喜悅了其中一個,沒選另一個。造成了沒被選上的心態不平衡,後將心中的嫉妒怨恨發洩到那「被神喜悅」的人身上。

其次,想要/發明獻祭的人是該隱。神當時沒有吩咐過人要獻祭,所以亞當、夏娃未曾獻祭,畢竟萬靈之父的神哪裡需要物質的供養呢?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  (徒17:24-25)。為什麼該隱發明了獻祭?或說,該隱想要什麼?

農業很看天吃飯;最簡單與粗暴的解釋就是,該隱想要「賄賂」神,希望神明年也照顧收成,最好給他更好、更多、更美的收成。當然,不排除該隱心中有著真摯的「感謝」,謝謝神讓他今歲收成。人心總是複雜的,真摯的感謝與私心的賄賂並不互斥;我感謝你,求你給我財富與平安。無論如何,該隱是先獻祭的人。

相對地,亞伯的獻祭學自該隱;本來沒想過,看到哥哥的行為就模仿了,但是,亞伯挑選過了要給神的祭物: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該隱是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沒有特別選過;亞伯則是挑選了頭生和脂油。如果說該隱獻祭是為了「求神給我」,那麼亞伯的獻祭則更像是「給神禮物」,沒有特別要求,只是單純送給神我認為最好的。如此,神悅納了亞伯和他的供物、甘心樂意的奉獻,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利益交換的奉獻。

(若十一或任何奉獻只為了利益交換,換平安、福氣、財富、永生,這奉獻不得神悅納;相反地,甘心樂意的奉獻,無論多少,都是神真正悅納的。)

那日,說不定神從天降火燒毀了亞伯奉獻的一切,而該隱的祭物則隨著時間逐漸泛黃腐臭。

對於神為什麼悅納亞伯的奉獻大致上來說有著三種解釋。第一種偏重在人:該隱行為不好,所以神不悅納;亞伯行為好,所以神悅納,與祭物本身無關。這個解釋源於神後來對該隱說的: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  (創4:7)。以及新約作者: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約壹3:12)。但仔細研讀經文,就會發現神是在開導該隱,因為這句話是未來假設語氣,「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神或許已經看到了該隱殺害弟弟的未來,故要該隱謹慎自己的心,不要被罪所勝;說得當下該隱還未有惡行產生。同理,「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是指未來你若得勝了罪,或懂得奉獻不是利益交換,豈不蒙悅納嗎?說得當下該隱也還未改正。創世記沒有明文給出神悅納亞伯奉獻的原因,至少,可能和該隱本身的行為善惡無關。至於約翰壹書的作者是照著自己觀念的詮釋該隱殺亞伯的原因,不是神為什麼悅納亞伯奉獻的原因;既然該隱殺了亞伯,他就是屬惡者的,行為必是惡的。

這種強調「神悅納是因為人的行為」觀念優點在於可以教化大眾看重自己的言行,缺點則是聚焦在人本身的行為,神成了賞善罰惡的機器。

第二種解釋偏重在祭物:比起素祭,神更悅納動物流血,所以懂得這點的亞伯蒙了悅納。就像燔祭、贖罪祭都要流動物的血,表示以動物的生命代替獻祭的人。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17:11) 新約後,這更是預表耶穌基督,祂流血洗淨了我們的罪,是神真正悅納的贖罪祭 (羅8:3; 來10:12)。並且,沒有人教導亞伯要奉獻動物,所以亞伯的奉獻是全然出於信心,他相信這動物流血的祭是更美的: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  (來11:4)。照希伯來書,不是該隱獻的祭物不好 (素祭一樣蒙神悅納; 利2),只是亞伯的祭物更好,因為亞伯奉獻動物流血是照著信心,遠遠地看到了耶穌基督,因此得了神的悅納。

這種強調「神悅納是因為人的祭物/信心」觀念優點在於符合新約保羅書信一貫的「因信稱義」,缺點則是輕看人的行為。同樣地,創世記沒有說出神為什麼悅納亞伯奉獻,希伯來書作者也只是按照自己的觀念「倒推」創世記。

按照真理平衡的看法,神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是人與祭物都被神悅納,故而人的行為與信心都是需要的,神都看重。

第三種解釋是什麼?

三、大兒子和小兒子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該隱想不到,明明是自己先獻祭的,得到悅納的竟然是亞伯;亞伯想不到,明明獻祭得了神的喜悅,卻被哥哥殺害。一場獻祭、兄弟濺血、雙輸結局。誰的錯?

難道不是神嗎?不就是因為祂不公平,只悅納了亞伯,不悅納該隱嗎?試想,如果神同時悅納了兩人 (或都不悅納),難道還會有後來的謀殺嗎?

所以為了讓神公平,人想盡辦法說該隱行為不好 (第一種解釋)、或是說亞伯的祭物更好 (第二種解釋)。但為什麼神在悅納誰的事上要公平?如果神就是偏愛小兒子勝過大兒子呢?

按照創世記的脈絡,神偏愛小兒子勝過大兒子是一件事實。除了該隱和亞伯,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兒子不是長子以實瑪利,而是次子以撒;以撒的兩個兒子是雙生子,甚至還在母親的肚中,神就悅納小兒子雅各勝過大兒子以掃。希伯來聖經清楚地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創25:23)。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我卻愛雅各,惡以掃  (瑪1:2-3)。甚至新約的使徒保羅明講: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羅9:11)。 在大兒子和小兒子中,神偏愛小兒子。不是照行為;就像以掃和雅各是雙生子,甚至都還沒有出生,神就定意偏愛雅各。保羅如此說: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羅9:14-16)。我可以去孤兒院自由領養小孩,人無法說這對沒被領養到的小孩不公平,只能說被領養的小孩有了新家庭真好。在神人關係中,是發憐憫的神主動尋找失喪的人,是祂願意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在「神主動憐憫恩待」的背景下,神悅納亞伯和亞伯的祭物本身,只是因為神要恩待亞伯,與亞伯的行為和祭物無關。神願意悅納亞伯,勝過該隱,如此而已。無所謂公不公平,因為這是人自願奉獻的,神沒有說祂要;既然是禮物,神喜歡誰的禮物是神自己的事。

為什麼神偏愛小兒子勝過大兒子?照肉體說,亞當是神的大兒子,耶穌基督是小兒子 (羅5:14; 林前15:45)。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 (林前15:46-47)。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加4:29)。屬血氣/土的亞當在先(大兒子),屬靈/天的耶穌基督在後(小兒子),並且屬血氣的逼迫屬靈的,就像該隱殺害亞伯,亞當/人類殺害耶穌。自古以來大兒子就逼迫小兒子,教會中依然,屬血氣的逼迫殺害屬靈的。「被神喜悅」的後果就是「被人逼迫」。神是靈,自然喜悅屬靈的小兒子,指著耶穌基督。

照聖靈說,耶穌基督是大兒子,亞當是小兒子。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西1:15)。耶穌基督先於宇宙萬物,亞當是按照祂的形象造的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1:26)。所以神真愛著人/小兒子!當人離開伊甸園後,神就不斷想著辦法要人回到祂的身邊。甚至為了小兒子,犧牲了大兒子!耶穌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為了我們!

「神悅納是因為祂先願意悅納」,因為祂深愛著大兒子,也深愛著所有的小兒子。祂愛亞當,離開伊甸園的那天做了皮衣給他;祂愛該隱,給了他記號不讓人殺他;祂愛著你和我,讓耶穌基督替我們死在十架上。

那個浪子回頭故事中的小兒子就是我們,哭著回到了天父的懷抱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路15:21)。因為回家的路是哥哥用血鋪成的!我們再不做屬血氣的大兒子,以為家產本來就該給我們、以為奉獻了就該得永生、以為殺死小兒子就可以獨佔父愛!我們永遠是屬靈的小兒子,不配領受天父的憐憫與恩待、不配當神的兒子、不配奉獻得悅納!

兒啊!沒錯,你不配得。但是我情願!我願捨棄一切,得回我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