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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靈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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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會以內在是否平安作為判斷靈動力的標準,然而這可能過於簡化,因為平安在不同處境往往會有不同意義。至少對面臨重要抉擇的祈求者,其情感難免困擾重重,常會運用經驗法則或意志力將困擾的情緒壓抑下去,而以為是平安。 然而,當您的靈的趨向是將您整個生命方向導向世界、使人安於罪中之樂時,這時所謂內心的平安極可能來自邪惡力量。反之,當人整個生命朝向光明面時,則較可能是來自善良力量的真平安,此時如有靈界存在物的攪擾,則很容易判定是出自邪惡力量。 故此,如論靈的來源不同,便很容易產生不同的迴影,曲光幻影中概略會有以下十種反應!   (一)主張歷時而變前後不一 雅各書第一章十七節,「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 神是不改變的,祂的旨意也是不改變的。出乎聖靈的引導,同樣是不改變的。所以「時常改變」的即是一個記號,顯明這引導是假冒的。 神是不改變的,真理是具有跨時空的一致性。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 所以在聖靈引導下來認識的真理,不會似是而又非的。固然亮光可能有逐代顯明之趨向,但是絕對是愈久愈完全,越久越明亮。如經上所記:「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四 18) 因此,如果有人很輕易的並肯定的說,「這個」是神的旨意,過不多時,又說「那個」是神的旨意,先後矛盾,這樣時常的改變,就是一種記號,表明這引導不是出於聖靈的。   (二)言行無法感受聖愛 羅馬書第十二章五節,「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 損人利己,也是假冒引導的記號。 第一,只顧自己的利益自說自話,不顧他人的感受。譬如有人深夜裏大聲唱詩,說是因被聖靈感動。但沒有顧念到有礙鄰居的睡眠,這樣害人利己的行動,便證明這引導是假冒的。 第二,行事自私誇大不能與愛主的聖徒有交通但要注意,這不是說凡事必須得眾人的同意,才算是聖靈的引導。乃是聖靈所引導當行的事,必定可以也樂意與真心愛主的聖徒有交通。不然,便不能確知是否聖靈的引導。   (三)懼怕亮光 約翰福音第三章二十一節,「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們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凡行真理的,必來就光,但邪靈假冒的引導,必怕光,或懼怕別的聖徒查問檢視。 懼怕亮光,是一個記號,判明不是聖靈的引導。 凡能顯明的就是光,光明的事不怕人知。做了事情,怕人家知道,譬如有些先進的信徒,教導了後進的許多話,末後又鄭重的說:「我這些話你不要給別人知道」,這樣的引導,多半是假冒的。 因為邪靈的假冒,在於欺騙,如果公開出來,怕被較有真理亮光的人揭穿其錯誤;於是那被騙的,就不再受迷惑,如此就不能達到其欺騙的目的。所以懼怕亮光,是一個記號,指明這引導是假冒的。但這不是說,做了一件事,就應當向眾人宣佈,才算是不怕光,才算是出於聖靈的引導。因為有的事情,不必要告訴人,就不必告訴;因為那是『不必須』,其意不是怕人知道,乃是沒有讓人知道的必要。 又如有人說某一種經歷,是出於神的靈啟示,但說來說去都是用幾個人的經歷與論述,來支持他的說法,你若指出他所說的經歷,與聖經教訓不一致,他就不高興,這也是證明不是聖靈的工作。   (四)有熱心而無知識 腓立比書第一章九、十節,「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使你們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 聖靈不會引導人做沒有知識的事。有熱心而無知識,是假冒引導的另一個記號。例如逢人就傳道,看起來固然是熱心,但卻沒有知識,而且也浪費時間。聖靈的引導,不會無的放矢,總會適合環境的需要,總有一確定的時間,正當的用意,及妥善的方法,不浪費力量,不空花時間    (五)體貼人情 馬太福音第十六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阿,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罷,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旨意,只體貼人的意思。」 體貼人情或肉體,也是一個記號,指明這引導是由於假冒。 撒但常以似是而非的大義,來框住人心。這種引誘,多在肉體和情感方面工作,例如:當你要遵行神的旨意時,與你極親近的人,以極親密而動情的態度來勸阻你,這時你被他的話語所動搖,便把心中已蒙神所引導要做的事放棄了,這就是體貼人情。固然我們不是不要顧及人情,然而將人情與神的旨意相比,則其輕重,不知要差多少。所以當我們聽到人家好像善意的勸阻時,應當在心靈的深處和無偽的良心裏,靠著聖靈,想一想,照一照,這樣就能分辨是非,不易受外來的人情假正義所欺騙了 現今在教會裏有許多事奉工作,因著人體貼人情的緣故,受到阻撓,攔阻了神的旨意,我們真不可不慎。   (六)喧嚷聳動 撒但常以喧嚷的聲音,聳動人行事。 聖靈的聲音,卻是安靜而且微小的。 喧嚷聳動是一種記號,指明這引導是出於假冒。主耶穌在世的時候,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祂的聲音。主耶穌是溫柔的羔羊。魔鬼是吼叫的獅子。從此我們就可以分別聖靈的引導,和假冒的引導。 使徒行傳第十九章二十三至三十二節,記載底米丟和銀匠煽動噪鬧的事情。那時「滿城都轟動起來」(29節),「聚集的人紛紛亂亂,有喊叫這個的, 有喊叫那個的,大半不知道為什麼聚集」(32節)。這就是證明出於魔鬼的聳動。所以當聲音噪雜時,說這個要做,又說那個也要做,我們對這樣的聲音,要十分 小心,不然就容易受了欺騙。   (七)著急煩躁 以賽亞書第二十八章十六節,「信靠的人,必不著急。」 撒但的引導,常是急促的。 他說的話,也是超快的,無論何事,他一提議,立刻就要人決斷並實行,沒有時間讓人思想,祈禱,詳細考慮,觀察環境 雅各書第一章十九節:「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能夠慢慢的說,就不會失言;慢慢的動怒,怒氣就消了;慢慢的著急,就不急了。 但是要注意,不著急並不是懶惰拖延的意思。如果某件事已經看明是神所引導要我們做的,就當立即遵行毋違。   (八)強迫接受 詩篇第七十八篇七十二節,「於是他按心中的純正,牧養他們,用手中的巧妙,引導他們。」 神是用祂手中的奇妙,引導人行事,撒但卻是強迫人行事。 強迫是一個記號,表明這引導不是出於聖靈。 凡是出於勉強的,不自然的,都當謹慎。有時我們意念中覺得要做一件事,不做不平安,做了也不平安,例如有人覺得有個壓迫的力量,要他向人認罪,不認罪不平安,認了罪也不平安。但靜心仔細一想所要認錯的罪,並不是罪。像這樣強迫的引導,就是出於邪靈。 邪靈捆綁人,使人受束縛。聖靈釋放人,使人得自由。 聖靈引導人行事,是勸導、教導、勉勵,卻不是強迫 約翰福音第 十四章四節:「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主耶穌是我們的好牧人,自己在前頭引導我們,不是在後面催逼。這又像個母親教小孩子學習行走,不是在後面催,乃是在前面引導,且是十分小心地看顧,小孩如稍有跌倒的傾向,母親立刻伸出雙手扶持,從沒有把自己的孩子推一推,叫他跌倒的。   (九)斷章取義 馬太福音第四章六節,「對祂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 聖靈引導人進入真理,是以全部聖經的教訓為根據。 邪靈的假冒,則常是斷章取義。所以斷章取義,是假冒引導的一個記號(太四6)。 魔鬼試探主耶穌,是用上下不相連的並更改過的經文:「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把其中的一句:「在你所行的一切道路上,保護你」摘去了,這樣牠拿來試探主耶穌,以為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從殿頂跳下去。 主耶穌是神的兒子,有神為祂見證,已經夠了,不必再由殿頂跳下,來證明是神的兒子。 聖經上所應許保護的,是在所行的道路上,沒有應許保護故意由殿頂跳下來的。所以主耶穌說:「經上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這樣就勝過了魔鬼。 所以我們解釋聖經,不可不顧上下文,或根據不完全的經節,而應當以全部聖經的教訓為根據,這樣才不至於陷在假冒的引導中。 還有一點,一種真理縱使是絕對可靠,若我們過份的被吸引住,專注這真理,單單談論這真理,以致不能想到或看到其他的真理,這樣的偏差,對於我們的靈命也是大有妨礙的。   (十)沒有信心的確據 羅馬書第十四章二十三節,「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羅馬書第十四章二十三節:「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約翰壹書第一章五節:「神就是光」。 在聖靈引導之下的人如同在光中。反之,人若在黑暗中摸索,沒有把握,沒有確據,這就是一個記號,表明這引導出於假冒。當你心中起了一個意念,如果不能確實認識是聖靈的引導,就不可隨便去做。因為有疑心,就不是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聖靈引導不會使你沒有信心,或沒有確據的。當你未得到確實證據的時候,就應當等候。 諸靈引導的記號,大約分為上述十種,假冒正義的引導大部份出於撒但,但有時也可能出乎自己的無知 例如一個人起初認為是真理的,以後被聖靈光照,便知道以前所認識的是錯誤的。先前的錯認誤解,可能因自己知識缺乏而來的。又如一個人做出費時費力而無知識的事,也可能是出於自己。 以上的十種記號之歸納,可概略表明不是出於聖靈的引導,希冀與愛主的同靈彼此勉勵參詳。

文:康來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