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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ings

勸勉合乎中道毋須太過

為父的只有一個.為師的卻有萬千!

祈求我主讓我們能夠深刻體會基督的心,是如何對待與挽回兒女的心,墾求神讓我們得智慧,愛主

不憑血氣之勇,懂得一心一意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討神歡心!

闡述、論辯真理、總意是為導引世人歸真、希冀正確信仰有所本、敬拜耶和華不會無知獻上令神不

喜悅的異香、是而途勞無功且招至神的憤怒(賽1:13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

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

一切基調都源自於愛人敬神、是故論道時就無需彰顯自我、也不用口誅筆伐,進而硝煙彌漫,烽火

四起,變成孤臣孽子,雖千萬人吾亦往已,其實,論道基點在於敬神愛人遵行五大教義,在於擁

有從眾光之父來的智慧能正確引經據典、有忌邪的心惡罪且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現在就以耶利米書的經文、請各位愛主的同靈一啟思考並體會、神是如何雙軌並行,執行公義審判

與廣施憐憫慈愛,挽回與拯救暗夜哭泣懊悔的靈。

TJC承認犯「死罪」者所執行的洗禮嗎?

TJC承認犯「死罪」者所執行的洗禮嗎?

1. 重洗之損:在中國TJCa說TJCwxyz的信徒是由不會說方言的人施洗的,所以要「重洗」。其中少數接受「重洗」(包括洗過又去犯死罪的大呼:「好險!又可以重生了!」。東北瀋陽甚至有人在TJC裡「重洗」五次!),然而絕大多數的人並不接受重洗。教會於是分裂。奇妙的是,幾年過後,聖靈在拒絕重洗的TJCwxyz的工作甚至超過TJCa更遠遠超過接受重洗的!(重洗若是為了洗禮時沒有奉主耶穌聖名只唸哈利路亞的,不在這此討論內)。

2. 歷史事實:張巴拿巴被「除名」後所建立的TJCc之信徒若要回到一般的TJC來聚會,一般的TJC並沒有因為他們洗禮的「源頭」是被除名者(理論上沒有聖靈,也不會說方言)而要求他們重新受洗!理由:主必憐憫。

3. 今日實例:ABC是TJC的聖職人員,犯了「死罪」無人知。根據TJC的說法,犯死罪的人聖靈立刻離開,雖然繼續說方言,人說是慣性或裝的!。A繼續執行洗禮X年。問題是這 X 年間 A 洗了許多人。而被 A 施洗的,有許多人受洗後得了聖靈,然後被差派再去為別人施洗... 當 A 的「死罪」被發現,TJC仍然承認 A 在 X 年間的洗禮有效。理由:赦罪權柄不在人身上而在派他去施洗的「教會」。

毀謗在上位的

Authors: 

看啊! 是誰把你們引導成這個樣子?  滿心滿腦裝著:高層=權謀貪腐.

 

所以悖逆的嘴有了合法性,高聲審判有了正當性,是嗎? 還是自己一心認為? 你要保守你的心! 你們的言語行為,在大審判的案卷上一筆一畫都不能少,大祭司替你們著急,從天上發警告,從地上傳警語,他們還是不怕,神的公義要往哪裡擺?

 

快100年來,真教會錯了100年,聖靈都不糾正? 都被權謀貪腐的高層掩蓋隱瞞了? 100年來的長執傳道真厲害,連聖靈的工作都有辦法壓下來.直等到YM出現了,真教會的錯誤終於被發現了! 感謝主,快把掃羅拉下來,掃羅的罪證還不明確嗎? 大衛受膏,照定例要把約書抄錄一次,他對掃羅的罪清楚的很,但他仍因為尊耶和華的名為大,便仍不敢動掃羅,連審判咒罵都不敢.後來更是對掃羅警告意味濃厚的行徑深深後悔,不是掃羅有什麼,而是他敬畏耶和華的名.掃羅的下場是耶和華親自的作為.大衛連來報"好"信的少年人都不放過,因為他動了耶和華的受膏者.林永基就算真的權謀貪腐,你們現在這樣妄為,覺得大衛會認同你們嗎? 示每咒罵大衛,大衛這筆帳一定要算,不是為自己,而是因為耶和華的名受到褻瀆,示每褻瀆的,不是大衛,而是耶和華的受膏者.

 

我不可能照YM的聖靈充滿理論去行

Authors: 

(Mar 8:12)耶穌心裡深深的歎息,其實不是心裡,原文是靈裡深深嘆息(he sighed deeply in his spirit).耶穌早已深深將他們的動機清晰地顯明在他的靈裡.耶穌是初熟的,是我們信徒的原型(prototype),他的靈能領悟的,我們也能,為什麼不用靈來認識神呢? 來判斷屬靈的事件呢? 只用魂,用舊人,用貧乏的邏輯,連邏輯都不是,咬文嚼字就想進入靈的領域? ;怎麼可能? 外教會的神學家這方面太強了,但還是進不去,不一樣世界的東西嘛! 邏輯總是遠遠地落後在靈的後面,你們知道你裡面有大能的生命嗎? 但靈種子不長大就沒有用,就沒有能力.長大了就有屬靈的能力,因為他本就是靈的生命! 靈了解靈的事,天經地義.

理盲又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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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正義」定義為「做對的事」,何以一方的正義在另一方看來並不正義,或假正義? 反之亦然,一方的不正義又是另一方的正義? 表面上「正義之聲」、「正義行動」沸騰,獨獨缺少「思考正義」作為「正義」的後盾。 人類的氛圍充斥著「理盲濫情」的自我言論。 蘇格拉底說:沒有反省、檢視過的人生,是不值得活的,我們當然也可以彷照著說,沒有思考過的正義,乃是不堪一擊的正義?!

協會 與 教會

Authors: 

1.談教會組織及其帶來的問題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743

2.最後一戰-活泉甘霖文化協會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117

* * *
這兩篇論述放在一起看,實在很有意思.

前者長篇論述,引經據典,批判真耶穌教會的組織是亂源.
結果後者,具體的做法竟是:成立另一個"協會組織",來改善"教會組織".

我教導15歲大的學生,怎麼去觀察教會,他說,這題最簡單,老師不用教,一看就懂.
你們真理的基礎真的太弱了.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麼.
教導你們的有禍了.

再次的提醒

Authors: 

A.處理"爭訟的事"的律例

 

(申 17:8-13)

8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的地方
9 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
10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
11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
12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13 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註:9節的成員,皆複數.在今天教會裡正是會議的形式.會議的結論,即代表聖靈的決定,YM及支持者對9節成員及會議的決定,直接指控為不法,做弊,我替你們感到恐懼.這些成員及會議若涉及不法,不公,根據摩西律法,是神親自處置.沒有你們目前聚眾抗爭方式的記載.你們目前的做法已被記載在12節.

 

B.審判官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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