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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絲益棼的YM「聖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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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聖靈論的重點如下:
(1)「大水洗時,神的靈自然而然的住進用寶血買來的身體裡頭」(林前六
19-20) (YM,〈聖靈住在裡頭和說方言〉)
(2)「大水洗之後(或之前),人都必須要祈求被聖靈施洗(以說方言為憑據)
,被聖靈蓋印(弗一13)」(YM,〈聖靈住在裡頭和說方言〉)
(3)「還沒得聖靈的人,聖靈也住在他裡面,他也可以被聖靈充滿」(YM,
〈論受洗後的「得到」與「充滿」〉)。

TJC信條「受聖靈」即「受聖靈洗」、「得聖靈」、「聖靈降在身上」
TJC信條第5條:「信受聖靈係得天國基業之憑據,並以說靈言為受聖靈之
明證」,信條中的「受聖靈」(徒二38、八15、17、十47、弗一13),傳統
解釋就相當於「聖靈的洗」,同時也是「聖靈降在身上」(路二四49、徒一8
、十一15、十九6)、「得著聖靈」(加三14)、「聖靈澆灌在身上」(多三6)
(謝順道,《聖靈論》第9章〈聖靈的浸〉;郭子嚴《真道提要問答》,第
10章〈靈洗〉)。

表面符合信條「文字」掩飾重大歧異
YM的主張卻是受洗後就有(得到)聖靈,為避免直接牴觸TJC信條「受聖靈」
的文字,YM在第(2)點表示還是要求「聖靈洗」,以方言為憑據,且用聖靈
「內住」來說明他主張的受洗後「有」聖靈,但這卻不能掩蓋YM聖靈論與
TJC聖靈論有重大歧異的事實。

已改變「有無聖靈」的判準
事實上,YM已經根本性的改變了TJC對「有、無」聖靈的判斷標準,YM
利用信條文字「精簡」的限制,在有客觀憑據(說方言)的「受聖靈」之外,
另外發明受洗即「自然有」聖靈「內住」的新理論。

YM「自然有」的聖靈「內住」不以方言為憑據
既然YM認為受洗就有聖靈「內住」,則聖靈「內住」就不是以說方言為憑據
。但TJC傳統向來認為一個人若未「受聖靈洗」,即不可能有聖靈「內住」,
受聖靈是聖靈內住的前提,兩者是「同時」或「時間密接」。

「受洗就有聖靈內住」間接否定TJC信條
謝順道長老《聖靈論》就說,「拿時間來敘述它的過程,則先由上頭降在人的
身上(路二四49),進而住在人的心裡(約十四16、17)」。所以主張聖靈內住不
以方言為憑據,其實也間接否定了「受聖靈」以說方言為憑據的TJC信條。

聖靈的殿必有聖靈內住?
聖經是否支持YM這種水洗後聖靈自然「內住」的新理論?YM引用經文是林
前六19「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
頭的」,表面看,哥林多信徒的身子作為聖靈的殿,有聖靈內住很自然。

哥林多信徒先「受」了聖靈
但若回到林前二12,保羅說:「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
靈」,這裡的「領受」,原文和使徒行傳屢屢出現的「受」(λαμβάνω)聖靈是同一
字。換言之,保羅認知裡的哥林多信徒是先「受」了聖靈,保羅才再對其談論聖靈
「內住」、信徒身子作為聖靈的殿,必須在身上榮耀神的道理。

羅馬書:神的靈「住」在心裡指聖靈在內作主人
另一個更適合說明聖靈「內住」的經文是羅八9:「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
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本節「住」的原文οικεω(居住)有更強烈的「聖
靈在裏面作主人、不是作客之人」的意義。

保羅讀者已「受」兒子的「靈」
但保羅在八15隨即說明,這些有聖靈內住的人,其實已「受」了聖靈:「你們所
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這裡的「受」字原文
也是「受」聖靈的λαμβάνω這字。而奴僕的「心」、兒子的「心」在原文都是「靈」
字,從羅八23節及平行經文加四6:「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也可以看
出這裡所「受」的這「靈」是指聖靈。羅八26「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
禱告」,更可能是指向「方言」禱告。

把握保羅真意,而非改變「受聖靈」的判斷標準
YM說:「一個沒有神靈住在裡頭的人,能被稱為神的兒子嗎?」,情感上,我們很
難接受「未受聖靈」的信徒不是神的兒子、不是屬基督的,但正確的做法不是去改
變受聖靈的判斷標準,而是弄清楚保羅在羅馬書的真意。

保羅不是改變以「信耶穌」做為神兒子的判準
保羅在加三26說:「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林前三23「並且你們是屬
基督的,基督又是屬神的」,約一12也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
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所以,「相信耶穌基督的」就是神的兒子,羅馬書八章
不是改變以「信耶穌」做為神兒子的判準,而是用「在聖靈裡」(羅八9)這種聖靈對
神兒子身份的「額外」見證(羅八16:「與我們的心同證」),要讀者認清他們「屬基
督」、「神兒子的身份」,切不可再回到「屬肉體」(羅八9)的生活。

羅馬書八章主旨不是在討論「有無聖靈」的判斷標準
保羅在羅八章的主旨並不是提出一個判斷誰是「神兒子」的新標準,更不是在討
論要根據什麼「標準」判斷「有無聖靈」。從「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羅
八9)逆推成所有信徒在「受聖靈」前已有聖靈「內住」,這種用「逆推法」建立
聖靈教義的方法,不但不符合保羅原意,也非常危險。

楊約翰長老:有聖靈就有印記,不存在內住卻未蓋印的狀態
其實YM父親楊約翰長老在《聖經要道》第14章〈靈洗〉也不支持YM把羅八9
「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解為「只要受洗就必有聖靈內住」,楊長老對這節
的解釋是聖靈的「印記」效果,證明「受聖靈」的人是「已經屬神」,也就是聖靈
對神兒子身份的「額外」見證,而不是如YM所說存在一個受洗後聖靈「內住」、
卻尚未被聖靈「蓋印」的狀態。

約翰壹書:先受「恩膏」而後「內住」
約壹二27也是相同邏輯:「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
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裡的「受」恩膏和「受」聖靈原文是同
一字,「常存」的原文μενω新譯本譯為「在你們裡面」、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跟你
們同在」,同樣是先受「聖靈」(恩膏),再有「內住」。

未「受」聖靈,遑論「長住」?
新約所有聖靈「內住」的經文(羅八9、11、林前六19、提後一14、雅四5、彼前四
14、約壹二27),所強調的不外是聖靈並非「暫住」,而是「像在自己住處那樣地長
住下來」,所以羅八9的「住」和保羅在林前七12、13形容夫妻情願同「住」是同
一字οικεω。若未先「受」聖靈、先讓聖靈進入,遑論「長住」?

還沒得聖靈的人也可以被聖靈充滿?
接著談YM的第(3)點「還沒得聖靈的人也可以被聖靈充滿」。YM引弗五18「不要被
醉酒(狀態),但要被聖靈充滿」,YM說:「所勉勵的對象是教會全體,而不單是
『得』聖靈的人」。

以弗所信徒已受聖靈「印記」
但如果看上下文,就會發現保羅在四30對以弗所信徒說「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
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一13更指這些信徒「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YM既不否認受聖靈「印記」以說方言為憑據,怎能從弗五18得出「還沒得聖靈」
(以說方言為憑據)也可被聖靈充滿的結論?

「安慰劑」無濟於事
YM受洗後「自然有」聖靈「內住」,還沒「得聖靈」也可以被聖靈充滿的理論,
美其名是避免「撕裂族群」,但其實只是YM開的「安慰劑」,因為即使接受YM那
一套受洗後自有聖靈「內住」的理論,即使YM「掛保證」,很多人還是感受不到他
所說「內住」聖靈的「同在」,一樣覺得靈性枯萎、事奉沒有能力、肉體爭扎無法勝
過。

未「受聖靈」,哪來聖靈的「見證」?
但保羅在羅八16說,這「內住」的聖靈,是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林後一22也說「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弗一13
更指明是「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若未「受聖靈」,哪來聖靈的「同證」?
哪來預嚐將來基業滋味的「憑據」?

未經認證的「無聲」聖靈?
YM也說,就算有他「自然有」的「內住」聖靈,還是要求「聖靈洗」,還是要
「被聖靈蓋印」,換言之,YM承認他這「無聲」的「內住」聖靈,等於是「未
經認證」,沒有「憑證」。

使徒行傳所無的「二階段」理論,治絲益棼!
細讀使徒行傳初代教會的聖靈經驗,哪來YM所說的這種「先有內住」、「後受聖
靈」的記載?發明這種「受聖靈」之外「自然有聖靈」的聖靈「二階段」理論,
不但欠缺強有力的經文依據,更是「治絲益棼」了。

用信心支取是唯一途徑
「受聖靈」作為神的「應許」,支取這應許的唯一途徑就是信心。應許實現的主權
在神、時間在神,有時有信心可能仍未得著所應許的(來十一39),但這就是「信」
的本質。約翰福音說的很清楚,「受聖靈」(約七39)的人「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
江河」(約七38),這腹中湧流的江河,絕非靠人智推理可尋求的虛假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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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對結聖靈果的看法是:「凡受洗過後的人,不管是不是已經受聖靈說方
言了,都要靠住IN在裡頭的聖靈結出聖靈的果子來!」(YM,〈洗腳不是
為了「與主有分」,兼論聖靈〉),「神重生的兒子,必然有聖靈住在他裡
頭,….他就應當立即(無需等待說方言)靠著這在他裡頭的聖靈,祈求充滿,
結出果子來!」(YM,〈敬覆小子大姐/大哥〉)。

「受洗後聖靈自然內住」不合經訓
YM的理論依據是「身體得贖之後就有聖靈在裡頭」、「神重生的兒子,必
然有聖靈住在他裡頭」這不同於TJC傳統認知的「受洗後聖靈自然內住」說
,我在前文〈治絲益棼的YM「聖靈論」〉也已指出這種聖靈「自然內住」、
再求「受聖靈」印記的「聖靈二階論」與經文不合之處。

回顧TJC歷史文獻
進行經文探討之前,我們不妨先從TJC的歷史文獻看看YM所說受洗後自然
有聖靈內住、可「靠住IN在裡頭的聖靈」結聖靈果,這說法是否有TJC傳統
的支持?

萬國更正教報:受靈洗必多結善果
1919年11月22日萬國更正教報第三次出版,在〈據聖經達羡慕靈洗的信徒書〉
說:「各會中所行的洗禮是水洗不是靈洗,當年信徒多以靈洗為寶貴,以方言
為定憑,也必多有能力,願作見証又結許多善果」。此文很清楚的指出受「靈洗」
以方言為憑據,且其後的結果是有能力及「多結善果」。

神命萬國更正教綱目:不能按手使人受聖靈怎麼能結果子呢?
1923年湖南長沙真耶穌教會印的〈神命萬國更正教綱目〉第八條也說:「教會
不能按手使人受聖靈怎麼能結果子呢?…. 若沒有聖靈,怎能有好行為呢?」,
同樣是先「受聖靈洗」,再「結聖靈果」。

楊約翰長老:聖靈先「澆灌」,然後「結佳果」
YM父親楊約翰長老1960年初版的《聖經要道》第14章〈靈洗〉對加五22、
23「結聖靈果子」的說明也是:「等待聖靈從上澆灌下來,曠野就變為肥田,結
出各樣佳果」。請問,未被聖靈「澆灌」、未「受聖靈洗」前,曠野又如何變肥田
?如何結出聖靈果?

加拉太各教會已「受」聖靈
回到加拉太書五22論「聖靈所結的果子」,保羅的讀者加拉太各教會也不是未
「受」聖靈之人,三2說「你們受了聖靈」,14節說「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
聖靈」,2節的「受」和14節的「得著」在原文都是「受」聖靈的λαμβάνω這
字。

所以,YM未受聖靈洗就有內住聖靈、就可「靠住IN在裡頭的聖靈結聖靈果」
這說法,既不符合TJC傳統認知,也不符保羅在加拉太書談「聖靈所結果子」
的原意。

不必否定非基督徒善行的價值
但這不是否定非基督徒善行的價值,也不是主張尚未受聖靈的基督徒可以不必
「結果」。外邦人也有善行,如舊約摩押女子路得對婆婆拿俄米的照顧,新約哥
尼流的賙濟百姓(徒十2),這樣的善行也蒙神「悅納」,如彼得所說的「我真看出
神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十34-35)。

不是所有「善行」都蒙悅納
只是,不是所有的「外表」看來是「善」的「善行」都蒙悅納,因為人看外在、
神看內心,某些「大善行」可能出於沽名釣譽、換取「功德」的血氣,其動機未
必蒙神喜悅。即使真是蒙悅納的「善行」,也不是可以「靠」此善行得救。

非基督徒行善動力仍來自神
外邦人能行善,其動力來源仍是出自神,保羅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
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
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
或以為非」(羅二14-15),這「是非之心」,就是神刻在所有人心中的「良心」。

回應神所刻「是非之心」指引的「普遍恩惠」
人墮落後、受罪污染的良心雖不健全,但未得贖、重生之人若願順服神所刻「是
非之心」行事,這是出於神的「普遍恩惠」,對這種回應神所刻「是非之心」指引
的「善行」不必全面否定其價值,只是要知其限制,也不可能以此「換取」救恩。

聖靈未普降前,舊約聖經就強調「結果」
至於已受洗、尚未受聖靈的基督徒,必須了解「結果」這種「生命的改變」是神
對「信徒」的要求,不論是否受聖靈。早在舊約聖靈未普降前,聖經就強調「結
果」,如「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詩一3),其動力則是來自
「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詩一2)。

福音書告誡「不結果」的下場
新約對「結果」則更加重視,福音書屢屢告誡「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
在火裡」(太七19)、「以後若結果子便罷,不然再把他砍了」(路十三9)、「凡屬我
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約十五4),因枝子若沒有「改變生命」結出果來,
就形同枯枝,只有被剪去的命運。

新約書信也要求「結果」
新約書信也強調「結果」重要性:「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
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西一10)、「並且我們的人要學習正經事業,預備所需用的
,免得不結果子」(多三14)、「你們若充充足足的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
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彼後一8),這是基督徒生命必然要有
的見證。

「結果」動力來自「信心」
這種「結果」的要求,是延續舊約神對「生命品質」,及因此生命而有的行為表現
的重視,如「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詩一一九1)、「我們
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哀三40)。但其動力不是出自人的「血氣」,
而是出自「信心」,保羅就說:「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
神面前並無可誇」(羅四2)。

「結果」是「信心」回應神的呼召的果實
雅各也說:「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二17),「結果」是「信心」回應神的呼
召所結出的果子,也是對聖靈「引導」的順服。這受洗後應「結果」(生命改變)、
必須以「好行為」榮耀神(太五16、約十五8)的要求,是不分受聖靈與否,而聖靈
的「引導」更是從基督徒歸向主就開始(林前十二3),因此,「未受聖靈」絕非「不
結果」的藉口。

「聖靈果」的提出,是正面的要求,不是負面的否定
保羅在加拉太書五22特別提出聖靈的果子,不是否定未受聖靈不能結果,或認為
未受聖靈不必結果。他是正面要求,已受聖靈的加拉太諸教會信徒,必須順聖靈撒
種、順著聖靈而行、讓聖靈在心內作主。

「聖靈果」、「光明果」非果子本質有何不同
靠聖靈結「聖靈果」與憑信心結「善果」在動力上雖有區別,但應該不是果子(好
德性)有什麼本質的不同,而是「聖靈果」更強調是基於聖靈「澆灌」後,聖靈作
為內在屬靈能力,在人心內作主所產生的結果。就像弗五9提到「光明所結的果
子」,不是該「光明果」的美德與「聖靈果」有何不同,而是強調這是行在光明中
的必然結果。

「聖靈果」如有「不同」,在於「穩定」的生命品質
另外,從保羅所列「聖靈果」的特性,更強調聖靈果是一種「內在生命的流露」,是
一種生命被聖靈主宰下的「穩定」生命品質,而不是「日行一善」那種「累積點數」
、「計算功德」、「人前謙遜,人後未必如一」,不夠「穩定」的善行。

未受聖靈就結果配得更大尊重
未受聖靈就能順服神旨、行出善果、發出基督徒馨香之氣,配得更大的尊重,因他
們用行為印證了真實的信心、見證了信仰帶來「生命」的改變!只是要注意能行道
的「信心」也是神所賜,所以沒可誇口的。至於受了聖靈若還是以自我為中心,致
不能結出聖靈果,則是辜負了神所賜的聖靈,讓聖靈擔憂(弗四30)。

「滿有聖靈」才能結「聖靈果」
受聖靈後,應讓內住的聖靈在心中作主、讓「聖靈充滿」,如此方能多結善果。新約
的「聖靈充滿」,從原文用字可以歸納出兩種型態,一是πίμπλημι:外面的充溢(徒
二4,四8、31,九17,十三9,路一15、41、67),一是πλήρης:裡面的充滿(徒六
3、5,徒七55,徒十一24,路四1),和「結聖靈果」有關的就是「裡面的充滿」,新
漢語譯本也將原文這字都譯為「滿有聖靈」,這種狀態是要透過順服及靈交才能達成。

不要虛偽的安慰,求聖靈賜下才是正道!
未受聖靈前,基於順服神的旨意,依然應該以信心回應信仰,努力行善,因「結果」是
神普遍性的要求。YM主張的「未受聖靈,靠IN在裡頭的聖靈結聖靈果子」論,這種
自我安慰的「內住聖靈」不能給人真正的力量,也無助於行道、結果,反讓人減少對聖
靈的渴慕。還不如謙卑渴求真正聖靈的賜下,才是讓基督徒更能滿結果子、流露「穩定」
生命品質的正道!

註:本文靠聖靈結「聖靈果」與憑信心結「善果」就果子本質上並無不同,「聖靈果」如
有「不同」是在於強調這是一種生命被聖靈主宰下呈現的「穩定」生命品質。以上
個人的初步意見並非TJC官方立場,我的意見也非定論,我隨時開放心胸,樂於依
照更合乎聖經的意見來自我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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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wls兄: 最近小子聽 YM的講道"信仰內在化",說的一些內容,像得聖靈說方言的人未必是神較喜悅他,很多人得聖靈後都不肯受洗(甚至廿年),或是沒有改變.沒有結果子.(大陸有些長職還問傳道是否要抽煙),這些的確是我們可觀察到的事實。 YM又說像撒該是真正的改變,得聖靈不算甚麼,受洗才是真正的改變,因為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而結果子與得聖靈無關,且需要足夠時間才能判斷出來。 不過YM刻意把馬太廿五章的有好行為的綿羊,說成是沒有聖靈的;而沒有好行為的山羊,說成是有聖靈的,並不公允。他隱藏的目的,應該還是在說”說方言”只是恩賜吧。 其實信徒受洗後,也是很多流失的,不說迷糊來受洗的,有些聽道後非常火熱,急著受洗,甚至教會遷就他的時間來洗禮,洗後沒多久就失蹤的也好多個。因此受洗或受聖靈後,都一樣要追求,一樣很多沒有改變的。反正天國是努力才能進去,不是受洗或受聖靈就能進去。 感謝主, 聽完後恰巧發現您這篇可當作很好的回應. 您這篇文章,給小子很大的啟發,開了新的視野(包括外邦人的善行),謝謝!

Author: 

撒但最初的技倆就是使人違反神的命令.

用決議說使用錯誤的翻譯耶和華不構成妄稱神的名之罪, 就是自我安慰. 也是叫人違反神的誡命.

 

http://www.lord-iesu.org/LORD-IESU/id21.html

 

安息日是星期六, 這是TJC 基本信條. 星期六一整天, 早晨起床到夜晚睡覺.

有晚上有早晨, 是指神作了當天的工後, 然後有晚上, 然後有早晨.

 

http://www.lord-iesu.org/Sabbath/id7.html

 

 

Author: 

Ralws說:"本文靠聖靈結「聖靈果」與憑信心結「善果」就果子本質上並無不同"。既是如此,代表Ralws也認為「一個受洗後但尚未受聖靈的弟兄姊妹可以結出"聖靈"的果子來!」不是嗎?如果連外邦人都可以?何況是已經受洗批戴基督的信徒?

YM的說法事實上是更合於聖經的,看看舊約的古聖徒,誰敢說他們因為沒有聖靈,所以結不出聖靈的果子?TJC傳統說的是:要追求受聖靈,然後要結出聖靈的果子來!並「沒有」說:只有受聖靈「後」,「才能」結出聖靈的果子!(這一直都是灰色地帶)

今天是聯總發下:「只有受聖靈後,才能被聖靈充滿」這封跳過真理研究會擅自添加的"真理",去觸碰到了TJC百年來的灰色地帶,才有那麼多的討論。既是討論,當然可以有各種觀點與聲音。

這裡也有弟兄有不同的意見:http://blog.xuite.net/owenchaolin/deutschland/64683951

但是討論中不必要影射他人是異端!除非說話的人自認擁有"完全與絕對"的真理(目前我只知道一個人有,那個人叫耶穌),但是我想這個人不會是Ralws吧?因為他自己都說:"我的意見也非定論。"

動不動在定罪他人的人,我想不太像耶穌,比較像滿腹經綸的法利賽人。

Author: 

從《齊天大聖東遊記》蓋印說起
看過周星馳主演的《大話西遊》(齊天大聖東遊記)的人對這一幕應該印象深
刻:朱茵飾演的紫霞仙子在盤絲洞前說:這山和這山所有一切都是我的,接
著就對孫悟空轉世的至尊寶說:「也給你蓋個印」,至尊寶(周星馳)痛得抓起
腳底板,發現腳底多了三顆痣。這「蓋印」宣示「所有權」的動作,就是以
弗所書一13說的聖靈的「印記」。

「次等公民」是因錯誤解經,而非「聖靈洗」教義
有些人誤會羅馬書八9、14「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凡被神
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的意思是:未受聖靈的人就「還」不是神的兒子
。於是設法變更「受聖靈」的定義,主張受洗後就「有」聖靈「內住」,以
免未受聖靈的信徒成為「次等公民」。

「信耶穌」就是神的兒子
其實,認為沒有聖靈的人「還」不是神的兒子,這種身份「歧視」是出於錯
誤的解經。我在〈治絲益棼的YM「聖靈論」〉一文已指出,保羅在羅馬書八
章並沒有暗示未受聖靈者「還」不是神的兒子的意思,保羅在此並不是提出
「神的兒子」新的判斷標準,因他在加三26說:「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
神的兒子」,約翰福音也支持以「信耶穌」作為判斷標準:「凡接待他的,
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

賜下聖靈是神兒子身份的「額外」見證
所以,還未受聖靈的信徒可以放心肯認自己神兒子的地位,保羅在羅馬書八
章所說的,是透過聖靈「額外」的見證,證明基督徒這早已擁有的神兒子的
身份,所以保羅說:「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是神透過基督徒「受聖靈」
給的額外保證,不但在我們身上「蓋印」(弗一13)宣示神對我們的所有權
,聖靈也是神給我們的「憑據」(訂金、頭期款、抵押品、擔保)(弗一14)。

加拉太書四章也是先有「兒子身份」再「受聖靈」
此一聖靈作為「額外」保證的解讀,不只有羅八章的孤證,加拉太書四章
也是相同的邏輯。四6說,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
你們的心」,所以,已經有神兒子的身份,再「領受聖靈」,而受聖靈的
目的,則是「證明」信徒的確是神的兒子。

「聖靈降臨」,見證耶穌本來的兒子身份
從福音書對耶穌受洗的記載,也可以看到同樣的邏輯。路加的記載是,耶
穌先「受了洗」,然後「正禱告的時候」,「聖靈降臨在他身上」,說「
你是我的愛子」(路三21-22)。聖靈不是在「受洗時」臨到耶穌身上,而
是受洗之後(參Leon Morris,《New Testament Theology》),不是像
林錫仁說的「水洗與領受聖靈是同時發生」。聖靈降臨前,耶穌早已是神
的兒子,所以,聖靈降下同樣是「額外」的「見證」功能。

信主受洗後就不必懷疑兒子的名份
所以,信主受洗後,即使尚未受聖靈,對自己合法的神兒子身份不用懷疑
,而且已開始因這「兒子的名分」蒙神照顧、受神管教(來十二6:「因為
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蒙神保守(約八35:兒
子是永遠住在家裡)。

更改「有無聖靈」判準是「錯上加錯」
錯誤的解經,才是歧視「還」未受聖靈信徒的真正根源,用這種錯誤解經
去變更以「說方言」為認定「受聖靈」、「有」聖靈內住的判斷標準,是
「錯上加錯」。

人造「安慰劑」不能給人「確據」
「受聖靈」是對「神兒子」身份、「得救地位」的額外見證,是外在「客
觀」、「可見」的憑據。主張「受洗就有聖靈」,或用結出「信心果」去
反推是「聖靈果」、「有聖靈充滿」、「有聖靈」,這些理論都不能真正
給未受聖靈信徒內心「得救的確據」,反害人活在自欺的虛謊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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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Ralws,您的說法也已經與TJC領受的教導"岐出",請問照您的標準,是不是也是"錯誤解經"、"人造安慰劑"?不要說您沒有念過謝順道長老的聖靈論,謝長老對於"人若沒有受聖靈就不屬基督"的解釋與您一點都不一樣喔!

您自己說:主張「受洗就有聖靈」,或用結出「信心果」去反推是「聖靈果」、「有聖靈充滿」、「有聖靈」,這些理論都不能真正給未受聖靈信徒內心「得救的確據」,反害人活在自欺的虛謊中了。

那麼請問您上一篇說的:本文靠聖靈結「聖靈果」與憑信心結「善果」就果子本質上並無不同。是不是也包含在現在說的:反害人活在自欺的虛謊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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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老《聖靈論》肯認聖靈的「印證功能」
謝謝chaolin的指教。謝順道長老《聖靈論》第五章〈聖靈與信徒〉第三節
〈聖靈與得救〉只是重述羅八9,「既因沒有基督的靈(聖靈)而不屬乎祂
,與祂無分,那麼對於得救還有指望嗎?」。但第四節〈做神兒女的保證〉
謝長老立即引用羅八15-16、加四6說明這「聖靈自己,和我們的靈一同作
證我們乃是神的兒女」、「因為神要認證人為祂的兒子,是在乎他有沒有受聖
靈」,就受聖靈作為「印證」,謝長老和晚輩我的意見是一致的。

謝長老《羅馬書要道》重申聖靈「證明」我們是神兒女
再看謝順道長老《羅馬書要道》第三章,對於羅八9,一樣只是重述保羅說
法:「有基督的靈(聖靈)在裡頭的人,他才是屬基督的」,但對八16就清楚解
釋為:「我們是神的兒女這件事,不但是我們的靈的認知,而且有聖靈與我
們的靈一同證明,我們確實是神的兒女」。

謝長老從未說!未受聖靈的信徒「不是」神的兒女
更重要的是,謝長老從未說,信而受洗、還未受聖靈的TJC信徒「不是」
神的兒女,所以不要替謝長老「擴張解釋」。我認為信而受洗的TJC信徒「
就不必懷疑神兒子的名分」,是否如chaolin所說「已經與TJC領受的教導
"岐出"」?請參考TJC總會編印的中級班教材《第七課:聖靈教義比較(二)
教員參考資料》之〈作業指導〉,網址:http://edu.tjc.org.tw/book/senior/index0511.htm

TJC中級班教材:「受洗後的信徒已經屬於基督」
在〈問題解答二〉,特別問到:「如果沒有基督的靈,就不屬乎基督(羅八9)
。那麼,受洗後的信徒,在還沒有受聖靈之前,他究竟屬於誰呢?」,該教
材的回答是:「受洗後的信徒已經屬於基督,並且有基督的生命在他裏頭了
。受洗和受聖靈,雖然在時間上有先後的分別,但就神的救恩來說,均是一
體的兩面;而且神所選召有分於受洗立恩典的人,也必有分於受聖靈的應許
(徒二38~39)。因此,受聖靈雖然與屬乎基督有關,但信徒在受洗之時,他
均已經屬於基督了」。

TJC傳統並未歧視「還未」受聖靈的信徒
我「聖靈的額外印證」說法雖在細節上略有不同,但和TJC總會教材認定
「受洗後的信徒已經屬於基督」這一關鍵上,是絕對沒有「歧出」的。所
以從TJC中級班教材的「教導」就可知,TJC傳統並未歧視「還未」受聖
靈的兄姊,早已認為他們「屬於基督」。

「結聖靈果」和「結信心果」不同,勿擴張解釋
最後,我〈試論「結果」與「結聖靈果」〉一文很清楚的說明「結聖靈果」
和「結信心果」的動力來源不同,也請不要「擴張解釋」成我認為「還未」
受聖靈的人所結的是「聖靈果」。

歸功於聖靈可以,擴張成「有聖靈」無據
「還未」受聖靈的兄姊也是聯結於基督這真葡萄樹的「枝體」,若能憑「信
心」順服神的旨意結出「信心果」,活出基督的「生命」,越來越像基督,這
是好事。若未受聖靈的兄姊謙遜的將此美德歸功於聖靈的「引導」,也是合
乎聖經的說法。但若以有「信心果」反推成是「有聖靈」,「被」聖靈充滿,
則是錯誤且缺乏經文依據的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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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自己說:聖靈果與信心果在本質上並無不同。又說:結聖靈果與結信心果的動力來源不同。

所以兩種不同的動力來源結出了相同的果子?

既是如此,一個受洗後一生都未受聖靈的人,他憑著信心結出了信心果,"本質上"不就是聖靈果(照您的說法)?您的看法難道沒有與TJC的傳統看法"歧出"?請問您是不是只是在玩文字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