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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四大罪狀的製造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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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bwnj desert-rose的「謊言和贗造的公文與不正直的操作」文章後,往事歷歷:

 

真耶穌教會國際聯合總會 聯總第十屆第三次 負責人會議

時間: 2010 4 1 地點: 沙巴總會

 

捏造:

案題十五:處理楊昱民傳道控訴案。(常務會 提)

註:奇怪不?YM的控訴案竟然不是YM提,而是常務會提!

YM從來沒有向聯總提過「控訴案」(若有,聯總辦公室一定有YM的提案表,請示出)。誰能想像所謂的「YM控訴案」之來源居然是聯總高層私自取材自YM 2007-2009三年來對內的「月工作報告」之報表!! 只要身為聯總傳道和聯總負責人的YM工作報告中沒有歌功頌德卻有高層不悅的「檢討事項」,就列為「罪」。於是高層自挑自選自編出「楊昱民控訴案」(!)由常務提交由負責人會討論!其用心很簡單,1. 捏造議題以加罪名給YM 2. 經過開會,將捏造的事漂白成真「公文」,因為沒有人會去懷疑「公文」的可信度,就此可以當做將來處理YM的鐵證(這也為什麼聯總公布在網路上,經過三改四改的「YM停職決議文」都只列出聯總各次會議的「決議文」!其操作,非常簡單)。

 

說明:

1.         2007 年初巴黎教會同工問題案。

註:事實是林永基2006年到巴黎散播謠言破壞YM的形象和巴黎同工之間的關係(有當時林和YM的信件來往以及巴黎負責人的見證為憑)

2.         2008 4 8 日真理座談會記錄說明。

註:陳、侯兩位長老2009.03在會議上直指這記錄是假的。拒絕簽名。聯總不得已會後發更正函(有假文件和更正函以及兩捲錄音帶為證)

3.         2008 5 月有關大陸禁止刊登杨昱民传道的網址。

註:福清長執會主席王欽民長老親自指出是林永基的要求(有兩捲錄音為證)

4.         2008 10 3 日聯總提醒巴黎教會的選舉,要遵照真理原則與聯總規定。

註:聯總強力介入,為要使林的兩位巴黎親信獲得「保障名額」。不果。全落選。聯總且以兩樣法碼對待德國和法國:巴黎所有的候選人都具得聖靈說方言,德國當時則否。結果被莫名其妙要求遵照規矩的竟然是法國!(有聯總與巴黎教會並YM來往信件和德語區林、車都在場的開會紀錄為憑)。

5.         2008 11 1 日常務會關懷巴黎教會案。

註:常務會致電巴黎教務。之後,聯總所發出的公文竟然歪曲巴黎教務所言(有巴黎負責人和信件為證)

6.         2009 2 月剛果領導者停職案。

註:2009.02林總負責越過西宣和非洲法語小組,直接要剛果B工人儘快繼續誣告YM,以便聯總常務會處理。導致剛果教會全面烽火,大遭逼迫(有林親筆信件為證)。

7.         2009 8 月新加坡聯處給聯總的建議。

註:2009.03 YM連任聯總負責人,對事先算準YM必定被除而搶先清出YM的著作和在新加坡歷年來講章的新加坡長執會是個當頭喝棒。2009.08心有不甘,竟「建議」聯總清出YM的講章和在聖靈月刊的專欄以及發表在嗎哪雜誌上的文章(有新加坡發出的兩文件為證)。

8.         2009 年底安排被停職工人參與聖工案。

註:張波傳道2010「才」被非法「除名」。2008年中林總負責還親筆稱張為「傳道」且請張照顧西班牙同靈。幾個月後張來到巴黎,巴黎教會請他協助聖工。結果張一接觸YM,馬上被林從「傳道」指為「被停職工人」!! YM更因為安排「被停職工人」工作而獲罪!(有林親筆信件和兩捲錄音證明這事。且中國長執會文件清楚證實張波傳道從來沒有被「停職」過!好吧!退一步說,難道「弟兄」不能工作?

9.         2009 年工作報告處理案。

註:聯總辦公室屢次在高層示意下將YM寫給聯總負責人的月報表(每月工作表)壓下,不按規矩轉寄給負責人。YM寫信詢問秘書處不轉出的原因,結果高層竟然說YM「恐嚇」秘書 !!(有YM與聯總辦公室來往信件證明這事。請聯總公布恐嚇信 !!)。

10.      2010 3 月以個人休假前往國內開講習會案。

註:YM休假前往國內訪問在法國的中國同靈之家庭。且事先向聯總報備將應邀到莆田講道。傳道人每到一地應邀講道,何錯之有?結果從此聯總將多年沒有處理好的中國混亂全堆到11年來才第一次進中國的YM頭上!(有YM與西宣來往信件和林永基假造的信件為證)。

11.      2010 年人事管理辦法案。

註:聯總高層為保駕在巴黎的親信,強力介入巴黎教會還未定案的人事議題(有文件和巴黎會議記錄為證)。

 

辦法:

請討論之。

 

註:提案中條條項目都是捏造,開會時YM片刻即藉口說要迴避討論,請出會場。然後由捏造案題的人來主持會議!!

決議條列出YM四大罪狀(請仔細看看以下的四大罪狀和「控訴案」內容有啥關係?更突顯出集行政、立法、司法於一身的聯總高層,縱使在文不對題的情況之下,還是能夠製造出所想要加給YM的任何罪狀!! 然後化成「公文」,誰還會去懷疑其真實性?

 

決議如下:

聯總負責人會基於愛護楊昱民傳道 (!),幫助他有正確的事奉 (!),避免傳講與共信之道不同的道理 (!),以免造成教會的困擾 (!),全體聯總負責人一致決議 (好熟悉的字句,不是嗎?),請楊傳道遵守下列要點:

 

1.      相信我們所敬拜的神是惟一自存的,應徹底從心中除去「魔鬼自存」的錯誤觀念。

註:當次討論,柯恆雄一心想將YM除去,在開會中將YM類比成「一個拜佛人來信耶穌,內心仍尊佛為主,這樣的人還可以當TJC的傳道嗎?」(有全程錄音為證)。相信近幾個月來因替YM說話而被柯在眾人面前當場趕鬼五、六次的德國科隆同靈,若得知柯曾類比YM是「拜佛但偷來當TJC傳道且仍尊佛為大」,應當更能釋懷。呵呵。

2.      在新約時代,受聖靈說方言為聖靈充滿之基本前提,此乃本會共信之道。

註:這是個眾所皆知完全捏假的「共信之道」!YM在聆聽判決之後問在場的15位聯總負責人:真耶穌教會從什麼時候開始有這樣的「共信之道」?個個噤若寒蟬。

3.      為著教會的合一與同心,應停止向信徒散播對聯總負面的信息。

註:YM幾年來被聯總關鎖在法語區之內,什麼地方也去不得。去哪兒說話?相反的,從各國不斷傳來聯總同工到處說「YM傳異端,否定神的獨一,高舉撒但」,意圖為「除YM」鋪路。如此教會波動,到底是因為YM去說還是因為聯總到處去隨意扭曲,引起反彈?2012.03聯總停職YM公文一出,聯總威信應聲掉落,怪誰?

4.      聯總傳道者必須順服聯總負責人會之差派與規範。

註:YM當時當面問西宣梁得仁傳道:「請西宣舉出YM未曾順服差派」的實例!梁也承認工作期間YM並沒有違背過!

 

這次會議,2010.04. 聯總高層極盡打壓和玩弄之能(一下子要YM離場迴避討論,一下子叫YM進來聽審判。如此進進出出,YM最後笑稱乾脆將他的座位排在會議場內的門邊,方便進出!)。沙巴在旁協助開會的同工見狀,難過到當場掉淚。某國同工休息期間手搭在YM肩膀上,痛心的說:「你怎還撐得下去?要是我,早就離開、倒了!」

 

2012.03「停職」之後,聯總高層見處處波動,派人到處解說,溫情地說聯總是如何的肯定YM的恩賜,多麼的愛YM,「只要」YM認錯悔改這四大罪狀,馬上可以回聯總!(奇的是2012.03促成停職的二十一號案,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寫下的YM其他罪狀。如:「否定組織和得救有關係」,「不贊成除名制度」,「到中國作亂」等等罪狀,全都不提了。反倒抓住2010.04聯總所假造的議題和得出的結論來當做「悔過要件」!難道是企圖以YM的「認錯」來漂白聯總神人共憤的造假?)。

 

事實上這幾年來聯總打楊有個規律:先訂好要得到什麼樣的「議決」。然後去捏造一個「議題」。決議總是「達成既定目標」(議題和決議內容常是風馬牛不相及)等製造出來「會議的決議文」之後,連捏造的議題都馬上就地合法!兩者併成「公文」發送全球各總會!等同是YM在檔案中的真實罪狀!

 

事件的佐證:

2010.04 YM根本無法參與討論「楊昱民傳道控訴案」,於是隔年聯總負責人會時,YM提出以下的議題:

請重新討論201003

G-15  案題十五:處理楊昱民傳道控訴案。

 

說明:

a.     聯總負責人會議每次有關楊昱民的議案都不是事先列入議程,而是隨主席心意突然在會議中提出,使得當事人無從答辯,與會者更無從瞭解真情。

b.     201003月常務會所提的 G-15案條列,係常務自己整理三年來一串所謂的「楊昱民傳道控訴」(楊昱民歷年來的「報告」是「控訴」還是「事實描述」?)。

c.      請重新檢驗201003月聯總負責人在匆促中所接收的信息是否正確?

 

辦法:

a.     今後所有「控訴」案之議題必須事先公布,並給予當事人公平的答辯時間。

b.     所有重要人事案的表決必須是負責任的記名投票。以備將來審查或司法用。

c.      宣布同心禱告,在神面前求告神不再任憑捏造謊言的為所欲為。

 

然而這案題因為2011.03有各國大表大會,大會前聯總主動找歐陸代表密集協調。總負責林永基為了歐陸能夠在大會之前撤下「檢討與強化聯總與區域性聖工組織的協調功能」案,答應歐陸代表就他2006年底以來所引起的法語區之混亂寫信向巴黎教會致歉。歐陸代表見總負責已經在大家面前親口答應,於是將提交給大會的議案撤消。本案題也同步在負責人會中一起撤案。結果上當了!大會過後,林總負責依約寫了一封信給巴黎教會,但內容居然是YM已認錯 (!!!),從此大家可以合作無間 (!!!)」。( 車,曾,梁,侯恩源長老和巴黎教務及歐陸代表還有YM都是協商會議的在場見證人)。

 

這就是坐擁全球資源的真耶穌教會國際聯合總會的高層,長期以來不斷的以「謊言和贗造的公文與不正直的操作」,來操控會議和聯總公文以及教會輿論的活生生過程。

 

在世上除了司法程序,在天上除了神砸下的大石頭,誰奈他何?

不知是心虛還是是偶然?幾位聯總同工最近常講「林前6. 1-10」。怎都忘了主耶穌所說提告官府的例子(太 5. 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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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輕時曾在幼稚園教小孩畫圖有時我會藉由小孩的畫的圖試圖了解他們內心的想法或潛在的意識有一天一位憂心的母親來找我她告訴我她的孩子()整天只愛玩巴比娃娃如果讓他畫圖他很愛使用粉紅色桃紅色等一般女孩喜歡使用的色彩她很擔心他日後的性別傾向她問我我的看法因我不是藝術治療師故我無法回答她的問題但這問題始終存放在我的心中我常常思考這個在基督教界仍是大家公認的罪的問題我很想替這可愛的孩子喊冤我不知這男孩以後是否會朝大家所擔心的樣子演變但我常想如果他真的變成了性別錯亂者他不是很無辜嗎?

我對性別錯亂者事實上並沒特別棄或同情的想法,我不喜歡衛道人士用激烈的言詞強烈指責的他們,更不喜歡某些教派的牧師公然為性別錯亂者舉行婚禮, 但在我心中我無法找到一個適當的方式去看待他們 ,有一天楊傳道講道時提到這問題 ,他並沒特別批評這些人,只是:在神凡事都能,在大家的幫助下這樣的人是可以到神面前懇求神特別的憐憫,使他們至少能從這類的生活中脫離出來從此以後我知道我應存何種態度看待這事,我也知道那埋藏在我記憶中的可愛笑容不再是一個無希望的陰影。

根據一些數字的統計,全世界的真耶穌教會目前安息日的聚會出席率大約是百分之40 (平常聚會就不用統計了!),這是一個令人難過的數字,也許有一部份因素來自個人的軟弱,但也相信有另一部分因素來自教會,我記得二十幾年前剛到教會時,有人警告我:真耶穌教會是很嚴的教會」。 當時我不明白何謂嚴但現在我明白了但就如DESERT-ROSE同靈所言:「神看到本来应该被密密地掩盖住的争,一定有神的美意!神往往以徵兆警告属神的人,你我看到的争很可能是一个徵兆!所以我期望同灵不要被看到的坏果卡住,而是籍次出争反省教会理解的偏差。或从反省中,我可以重新理解主耶稣遗留下来的吩咐也從反省中讓大家願意重回教會

 

上星期的回應文中有人反應教會應該統一規定『死罪』的弟兄姐妹是否能領聖餐?」,我各人覺得教會不應該拒絕犯罪的人領聖餐而應告知信徒謹慎省察自己的行為而後決定是否領聖餐,沒人能為別人決定是否領聖餐,因這是介於當事者與神的關係沒人能介入這關係其實這種死罪的概念不只存在基督教有很多宗教都有此規範有些人犯了這所謂的""他們心中對刑罰的害怕與罪惡感甚至會令他們發瘋或自殺對信仰堅持越深的人痛苦越深罪的感覺在今生日以繼夜的折磨著他們而永生亦被永遠的刑罰所釘牢

 

但我讀新約聖經時,以我個人對聖經的理解耶穌並不是這麼殘酷。相反的,祂好像是一個始終等我們悔改歸向祂的父親筆者上一篇文章""所引用的路加福音第7:有一個女人是罪人她拿著盛香糕的玉瓶挨著耶穌的眼淚濕了耶穌的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的親耶穌的.....耶穌對西門:這女人用眼淚濕了我的用頭髮擦乾......所以她許多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故赦免也大 」。在這裡我們看到一個罪人的動作—挨著耶穌的,我們可以由這動作聯想這罪人是如何信任耶穌,他將自身的罪在耶穌面前攤開來,毫無隱藏的懺悔、祈求、依靠,這罪人的心靈是懺痛的,他自知他的罪,但他仍知道他仍有贖罪的機會,只要他願意努力,生命並不是完全黑暗的。

 

但問題是同樣一個犯罪的人在我們目前的教會可能因除名或不能領聖餐...讓人不得不離開教會、離開神甚至心懷怨恨生活在黑暗的死罪的後果牢牢的印刻在他心中永遠逃不了。神的愛的最高表現是體諒與赦免故如果我們愛弟兄那我們就不該將神未加在我們身上的枷鎖加在弟兄身上很多人不願踏進宗教的門檻並非心中沒有神而是不願被人所組成的宗教組織打著行真理的口號而行統治的事實神伸張正義組織迫害被利用為維護真理動干戈如法國天主教與基督教徒彼此的殺戮那殘忍的程度讓人無法相信這一切出自於對真理的維護因這中間有太多屬於人意的成份模糊了我們對神的理解讓我們以為我們的神是血腥而不人性的

 

在當今的社會信仰的殘殺已不是肉體的殺而是用除名、用下地獄、用階級、用順服的觀念作心靈的控制如果問信徒為甚麼不起來對偏離正路的事情表示不認同通常大家都會說害怕被除名而進不了天國故很多人即使對教會組織有很多不滿但仍為進天國而痛苦的""安息日他們私下也承認他們的信仰沒有喜樂言。

約翰一書420: 人若 却恨他的弟兄就是的。不他所看的弟兄就不能没有看的神如果我們真愛我們的弟兄,我們就當學習耶穌的體諒與赦免,不該讓我們的弟兄活在懼怕刑罰的恐懼中,更不該拿教會組織與得救有關的謊言來強迫大家順服組織。

 

同靈們!現在已經是我們重新思考信耶穌的初衷是甚麼的時候了!

我們不要再被一些依人意作的束縛剝奪了我們喜樂的權益。

我們並不是附和社會的趨向而是願意讓我們的信仰作更人性的改變

我們的改變不是為巴結人群而是學習耶穌用憐憫的態度去接近人群

求神讓我們一齊建立一滿有神愛的人性化教會讓我們的眼睛都能無障礙的看見神的真實面貌,也真實的體會祂的慈愛。

 

感謝公義又以亙古不變慈愛為憐憫的神讓"憐憫"之實意闡明.

何西阿去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篾。(何西阿書一章三節)

在耶羅波安的極盛時代,以色列十分繁榮。但是那個富裕的盛世中也有許多偶像充斥,道德低落,窮人受欺壓,許多不法的事。人們在婚姻方面不忠貞,不在耶和華面前信守聖約,但是神仍愛他們,丈夫愛妻子,愛她因為她是生育兒女的母親,她卻完全不值得被愛,自甘墮落。但是丈夫仍不放棄她,繼續愛她,要贏得她的心,好似神對以色列人恒久的愛一樣,這是何西阿個人的經歷。

何西阿所娶的妻,她的不貞是為人共知的,她兒女的名字都有特別的含義。「耶斯列」是先知預言以色列的命運。女兒的名「不蒙憐憫」,另一個兒子的名「非我民」。以後這些兒女還與母親大大爭辯。

我們與神的關係也是這樣。祂愛我們,不是因為我們聖潔可愛,我們的情形正相反,這是神所知道的,但是祂卻要我們重新與祂立約,使我們從此要信實。祂給我們一切的福分,可惜我們沒有珍惜,我們離棄祂,背叛不忠,最後祂不得已任憑我們,但祂仍願顯明恩慈,我們若肯悔改歸向他,祂就對我們說:阿米——我的民,路哈瑪——你們必蒙憐憫。

耶和華─祢神原是有憐憫的神;他總不撇下祢,不滅絕祢,也不忘記他起誓與祢列祖所立的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