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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腳、順服、權威、時空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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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腳、順服、權威、時空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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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大家都有相同的經驗,只要和80歲以上的老人聊天,他們都會回憶大戰後物資短缺的日子,人們非常有禮貌,穿著端莊,不說粗話,尊敬老人••••,不像現代人•••••。我們只能嘴裡說:「是是是」,然後跟著無可奈何的笑笑。不是嗎?時代不同,思考方式不同,人的行為模式也不同。

 
 
我父母親的年代,順服對他們是理所當然的事,日本人的統治再加上國民黨的接收,極權時代誰敢不順服,小心命都保不住,我相信那年代,大部分的人都不想想太多,免得給自己帶來麻煩,故長官、長輩、長老不管說什麼,小的照作就是。我記得以前我母親常說她處於世代交替的時代,依照那個年代的傳統,她必須順服長輩,即使遭受不合理的對待,她亦不能反抗。但有一天她自己年長了,卻進到另一個時代,年輕一輩的人對「孝順」的定義已不同,故她無法得到當初她對長輩相同的付出。
 
 
我雖沒經歷大戰後的苦日子,但70年代在台灣還屬戒嚴時期,當年的學生和當今有顯著的不同,簡單的例子,那時的女學生必須乖乖的剪一個齊耳根的西瓜皮,群子長度是至少膝下三公分,每天早晚的升降旗典禮,頂著一個大太陽聽教官講八股訓話至少二十分鐘,那年代哪有太陽眼鏡?誰沒參加升旗典禮,操性分數扣半分。教官的權力比誰都大,偏偏他們常是那麼的食古不化,大家即使恨的牙癢癢的,但又能怎樣?當年我是長腳姐姐,跑遍了大小百貨行只能找到長及膝下一公分的黑裙子,教官不肯通融我是大個子,硬要按校規處理--不得註冊,我既不敢和教官吵,只好心不甘情不願的買塊黑布請人特別訂做長裙,那真是一件超級長裙,長至腳裸上三公分,我穿著這長裙去向教官報到,依照「至少膝下三公分」的原則,我的長裙當然符合校規,出了教官室,所有的同學都抱著肚子笑翻了,那年我們只敢做這種小蠢事反抗權威。
 
我的兒子在法國受教育,法國的「自由」、「平等」思想當然變成他理所當然的思考根據,所有的事情他都會要求一個合理的理由,如果不合理,他決不肯乖乖就範。在學校,偶爾會有社會局的人在課堂上作調查,看看是否有家暴事件發生在孩子的家中。故小時候,只要我們稍嚴格管教他,他會威脅我們,要向社會局檢舉我們是壞父母,讓社會局會安排他住到安全的寄養家庭。當然我們也不甘勢弱,故反擊道:「好啊!好啊!你去寄養家庭住,看你有沒有生牛肉片、生魚片可吃」。當然我兒子是不會真的告到社會局,他當然明白父母親多愛他,他只想反抗作父母的權威,因他不想乖乖的聽話。
 

確實,如果針對「順服」這件事,我們不禁感慨一代不如一代,這已不完全是家教的問題,而是整個社會的思想變遷,我不可能讓我兒子擁有他祖父祖母的順服觀,除非他出生在祖父祖母的時代。這樣的思想變遷,教會一定也受到衝擊,雖然聖經明明教導我們大的要服侍小的,但傳統美德總教導我們要敬重長執,故很多長執也就理所當然的要大家敬重他,不管自己到底有沒有值得大家尊重的的品德;而至於洗腳禮,那只是一個形式,一個典禮,沒人和自己過不去的納入生活中去實踐。甚至我常懷疑教會中的洗腳禮,施洗者的真實的心態是什麼?是為紀念耶穌的謙卑服侍?還是想像自己即是耶穌,讓被洗腳者知道若不藉由他的洗腳,沒人能與主有份,無形中,他的重要性就昇級了。故洗腳禮行了,與主也有份了,但有多少長執能讓信徒從內心發出敬愛之心,而不需自己不斷的要求別人尊重他?


事實上被洗腳者的心態也值得檢討,我相信很多人並不是真的相信洗腳後就真能與主有份,只是存著一種「入境隨俗」的心態,既要進這教會,多個洗腳禮也沒什麼損失,何妨?但有另一種人則存著撿便宜的心態:「只需安靜的坐著,兩腳一伸讓人洗,從此就與主有分」,這麼高的投資報酬誰不要?但這是一種要不得的心態,與主有分豈是這麼容易?這不是鼓勵大家走捷徑嗎?當然有些人會辯稱:「我們也有做聖工啊!」,但我們都了解人的惰性,既然已有入天國的憑據,又與主有份,何苦讓自己辛苦的奔跑天路?由此可見教會文化與洗腳禮的涵意有相當的差距。
 
一個只知拿樣板文章教導人,不知思考自己的教導是否是信徒所欠缺的靈糧,只管一股腦兒塞給信徒一堆沒思考、沒消化過的文字,有何用?或藉著講台的優勢,像西特勒般理直氣壯的傳講自高自義的五大教義,當然有些長執可能比較溫和,他們會用溫柔的語氣保證只要大家乖乖留在這惟一方舟,最後就可獨享天國資產,我們TJC的天國保留預定地地廣人稀,決不會有人擠人的現象。一個傲氣懾人的長執綁上腰巾為別人洗腳,這只能達到滑稽又虛偽的作秀效果,ㄧ個無法以身作則的長執,即使替人洗了千百次的腳,還是無法讓人明白洗腳禮的真正意義。
在這講求民主自由的21世紀,教會無法像中古世紀般以生殺權威脅人們順服,再加上不能以德服人,故只好轉而作心靈的箝制,以築高牆,叫人不要看外教會書籍,不可到外教會聚會,美其名是為保有純正信仰,事實上是擔心信徒翻牆而出。但這種築高牆的方式能維持多久?時代變了!
 
前年一位同靈告訴我他親眼看見的事情,一位老姐妹因「犯罪」故無法領聖餐,我不知這位老姐妹到底想不想領聖餐,但明顯的別人也不讓她領聖餐,但她既知她不能領聖餐,聖餐禮中無法領聖餐,無疑對她是一種殘酷的傷害,每次的拒絕對她都等同在傷口上抹鹽巴,但她卻願意接受這樣的酷刑以表達對神的虧欠,她是一位老姐妹,以她出生的年代,可能比我和當今的年輕人有容忍力接納這種酷刑,但以當今的社會思想,一個年輕人可能接受這種酷刑嗎?如果同樣事情發生在一年輕人身上,我們可想像後果嗎?當然這只是一個例子,我真正想表達的是我們必須改變「教導」人的方式,因時代變了,有一天我聽一位母親抱怨她的孩子不肯來教會,因她的孩子說:「學校是義務性的,但教會不是」。故教會不能老用「上對下」的強勢方式,而必須重新調整,尋求讓人甘心樂意的方式。
 
在教會裡,除了「上對下」的問題外,同靈同工之間也存在很多問題,平時如果大家意見相同則好,但遇到意見相左時,那問題就來了,畢竟教會不像公司行號或政府機構,不管自己待在什麼位置,上面總有一個上司讓自己乖乖聽話行事,如果我們不肯聽話,很簡單,收包袱回家。但教會中大家都是處於同一地位,即使我這種沒聖靈的二等信徒也不甘處於劣勢,故有爭執時,大家都會擺出一種心態:「我又不靠你吃飯,為什麼要聽你的」。在講求民主自由的21世紀,這種「自由」之風應是前所未有的興盛,有錢有勢的人有意無意中把社會中的習慣帶進教會,有身份地位的人當然也不甘勢弱,沒錢沒地位的在社會上已吃很多虧,當然更不願處處聽命他人,所以事情還沒開始進行,每個人私下已埋下陰霾。
 
法國有兩大名產,一是香水,二是罷工,很多人不喜歡搭法航的飛機,因害怕碰到罷工,法國人喜歡罷工和他們的民族性有關,因他們很注重「各自表述」,有一次我和我先生談罷工問題,他的回答讓我這個在戒嚴時期長大的人驚訝無比,他認為只有藉由罷工才能讓某些人的權益受到重視,我說:「那大部分的人的權益不重要嗎?尤其火車罷工讓太多人痛苦不堪」。他聳聳肩膀說:「這就是法國」。
 
是的,當大家都要求別人尊重自己的權益時,整個團體就會發生罷工癱瘓現象,在社會上如此,在教會也如此,行再多的洗腳禮,甚至信徒互相洗腳也改變不了這現象,問題出在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別人拿我無可奈何,我不指使別人已算有修養,為何我要聽命於人?故我們不願意放下身段,不願丟棄我們昻貴的自尊,不願意由心中說出:「是啊!我雖不靠你吃飯,但我願意因主耶穌的愛而和你配合」。我相信如果有一天我們真的願意因主耶穌的緣故,學習和自己意見不同的人共處,那時我們才算是靈性成熟的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