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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思考「洗腳」與「彼此相愛」-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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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思考「洗腳」與「彼此相愛」-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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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所有的信徒都一定要彼此洗到腳才能產生「有分」的關係嗎?

「答覆」:耶穌為門徒洗腳的實質意義是「彼此相愛」,而不是在談有沒有真正的洗到腳。

如果耶穌當初的意思是要我們和千千萬萬的基督徒都一定要彼此洗到腳,才能建立「有分」的關係,那這種事連當時還帶著肉身,受時空限制的耶穌也無法達成,因為耶穌並未替他所有的門徒都洗過腳。

耶穌曾對試探祂的法利賽人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太22:37~39) 。難道耶穌在這裡所說的「愛人」也一定要「愛到」天底下所有的人才算數?當然不是。

(雅2:15~16)「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

雅各在此提供了一個實行「彼此相愛」的基本原則,就是從『你們中間』開始做起。神在我們的一生中到底給我們訂定了多遠的疆界我們不知道;可是,在『你(我)們中間』的「彼此相愛」卻一定是我們不可避免的最基本責任。

問題2:如果在洗腳儀式中將耶穌身份看成「奴僕身份」的話,會不會影響耶穌原來的「神子身份」?

「答覆」:耶穌在洗腳儀式一開始的打扮「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就是很戲劇化的要讓自己成為一個「奴僕的身份」來作後面的事。

「 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約13:12),就又說,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約13:14)。

在整個洗腳儀式的前後文中耶穌既扮演『奴僕的身份』,同時又是『門徒們的主』,這毫不衝突。

耶穌也曾經在約翰福音書中說自己是「世界的光」、「好牧人」、「真葡萄樹」、「生命的糧」、「羊的門」、「道路」……,(約8:12) (約10:11) (約15:1) (約6:35) (約10:7) (約14:6) 。難道當耶穌說這些話時,祂就失去祂「神子身份」,失去祂「赦罪的權柄」?當然沒有!

問題3:中國大陸的北方教會大部分信徒在受聖靈施的水浸後並未領受主的洗腳,這樣做對嗎?

「答覆」:依照聖經上記載,耶穌「洗腳」的時間點是和「最後晚餐」的時間相關連的,雖然有不同的派別分別提出洗腳是在「最後晚餐」「之前」或是「之後」;但無論如何「洗腳」絕對不會是和水浸「洗禮」的時間相關連在一起。

因此中國大陸北方教會這樣的作法不能說是錯的。

然而,耶穌當時並未指示門徒一定要在何時洗腳,所以洗腳的時間點並不是聖經中所強調的重要問題,可依各地方教會的習慣實行之。

今天TJC會選擇在洗禮後舉辦洗腳,可能是受(約13:10)「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這句話的影響。

問題4:主耶穌基督說的「與『我』無分」的『我』是指耶穌自己,怎麼可能出現泛指『所有的門徒』的意義呢?

「答覆」:(約13: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

既然耶穌明說在前面所發生的事,只是示範性的「榜樣」,所以(約13:8b)「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中的『與我無分』的『我』當然是泛指『所有的門徒』,如果『我』是指耶穌自己,那全天下每一個信耶穌的人就一定要被耶穌洗到腳,才能和耶穌產生「有分」的關係。這樣一來我們「彼此洗腳」就完全沒有意義了。

所以『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這句話是在說明,門徒之間必需因著洗腳來產生「成為彼此一部份」的關係。

問題5:(約13:18) 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主耶穌所講的意思是「把猶大排除在外」嗎?

「答覆」:(約13:18)「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主耶穌很清楚的說到『不是』指著『你們』(複數)。可見耶穌談話內容所『排除』的對象是『複數』,既然是『複數』怎麼會單單指猶大一人(『單數』)呢?

再從(約13:18)後半段:「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很明顯這是在談論猶大。

沒錯,(約13:17)表面上耶穌是針對所有門徒來說,但是耶穌實際上一直在暗示猶大,要「回轉」才能得到在主裡的福氣。

 

問題6:從(約13:14)「主耶穌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來看,耶穌一開始舉行洗腳儀式是為「門徒」而不是為了「猶大」,不是這樣嗎?

「答覆」:(約13:14)已經是洗腳儀式結束的經文,所以只看這裡就會誤以為耶穌一開始是為「門徒」舉行洗腳儀式。

若從(約13:1~3)中耶穌是因為『知道』….『猶大』…...,(約13:4)『就』離席站起來…,這個經文結構來看,耶穌明顯是為『猶大』來舉行洗腳儀式。

再者,(約13:10b)「…..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這個『不都是乾淨的』是指著誰?當然是猶大。既然耶穌都說『你們(門徒們)是乾淨的』,怎麼一開始還會去替一群已經『乾淨的』舉行洗腳儀式?

可見耶穌是特別為那位『不乾淨』的舉行洗腳儀式,只是耶穌要利用這個機會教育告訴門徒,以後萬一在他們的群體中又有像猶大的人物,期望他們能照著耶穌的榜樣去作,因而耶穌也替所有的門徒們洗腳。

問題7:「洗腳」可以叫人得著潔淨嗎?

「答覆」:(來9:22)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約壹1:7)…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從上列兩經文可得兩個結論:

1.『只有血才有除罪潔淨的果效』

2.『靠著耶穌寶血(不斷地)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所以,「洗腳」是無法叫人得著潔淨的。如果說洗禮完後,還要靠洗腳來叫人得著潔淨,那就是『褻瀆』了耶穌寶血,和耶穌寶血不斷洗淨的功效。

問題8:聖經中逾越節的晚餐的同一場景,先是主耶穌為使徒洗腳,再擘餅舉杯祝謝,如果特別的洗腳沒有聖禮的意義,所以接下來的特別擘餅舉杯也不算聖禮嗎?

「答覆」:『洗腳』沒有被當成聖禮的主要原因,是新約聖經中所有的使徒書信從來沒提過這件事。

相反,『主的晚餐』(希臘原文也可作『主的筵席』)在使徒書信(林前11:17~34)、(彼後2:13)、(猶12),甚至(啟19:9)、(啟19:17)中都有提到。

使徒是最直接承接耶穌教訓的,所以,如果連所有使徒的書信都沒提及教會有舉辦『洗腳儀式』,而我們卻將『洗腳儀式』提升到『聖禮』層級來看待,這樣作是不是有違背使徒的教訓?

問題9:難道只有約翰福音提到洗腳,洗腳的屬靈意義「與主有分」就不成立? 那麼四福音中只有路加福音提到領聖餐的屬靈的意義是「記念主」,以此邏輯,聖餐是「記念主」的意義,也不成立?

「答覆」:整個新約聖經只有約翰福音提到『洗腳』,但是,領聖餐的屬靈的意義是『記念主』這件事除了路加福音(路22:19)提過,在(林前11:23~25)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中更是提過,所以領聖餐的屬靈的意義是『記念主』這件事是成立的。

再者,洗腳的屬靈意義「與主有分」並非不成立,只是,這個成立是『先』在門徒之間因為彼此相愛建立有分的、一體的關係,之『後』,再一起連結到主的身上。而不是直接被洗到腳就是「與主有分」。

結語:信仰中「教義的討論」是絕對必要的事,今日教會會「領導方向偏差」,會「受到異端侵入」,會「軟弱」,會「俗化」…,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對基本信仰教義的一知半解,或甚完全不解。

雖然「教義的討論」會在信徒間產生激辯,但是站在教會立場仍然要鼓勵信徒「理性的」、「舉證的」(非謾罵的)去作討論,不可將「教義討論」當成禁區,禁止任何信徒越雷池一步。這樣做最後會讓信徒對於自己的信仰喪失探討的熱誠,而過一個行屍走肉的「無感」信仰生活。

固然很多「教義的問題」公說公有理,最後也不一定得到一個明確性的絕對答案,畢竟我們都只是歷史中的一個渺小人物,我們無法窺見歷史開始與結局的全貌。但是在討論的『過程中』讓我們有機會再一次重新思考:『我所信為何?』,光是這樣就會讓我們滿載而歸。

信仰最大的悲哀就是,信徒們完全不去思考自己所信為何,永遠只會說:『不要想太多,跟著人家作就對了。』

但願『重新思考「洗腳」與「彼此相愛」』這個主題能夠有拋磚引玉之成效,讓更多人開始去思考,過去自己『從未思考就完全接受』的那個信仰區塊。

可參閱本文:

重新思考「洗腳」與「彼此相愛」-1 http://www.seventhousand.net/en/node/1355

重新思考「洗腳」與「彼此相愛」-2 http://www.seventhousand.net/en/node/1364

重新思考「洗腳」與「彼此相愛」-3 http://www.seventhousand.net/zh-hant/node/1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