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泉甘霖的帳戶下來了! 詳情請點擊這裡

重新思考「洗腳」與「彼此相愛」-3

1 contribution / 0 nouveau(x)
重新思考「洗腳」與「彼此相愛」-3
Authors: 
Tags: 

三、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

(約13: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和合本聖經)

在我們要效法耶穌給門徒所留下的榜樣「去做」之前,要先來思考一個問題:

耶穌當初給門徒所留下的榜樣是一個「洗腳聖禮」?或是一個「洗腳教訓」?

對這個問題不同的「看法」,將會嚴重影響後續對洗腳儀式的「作法」。

如果認為耶穌給門徒所留下的榜樣是一個「洗腳聖禮」:

那門徒從此以後一定要照著耶穌當時的時間、方式、過程、動作來舉行此「聖禮」。因為既是「聖禮」,就像舊約的獻祭禮儀,所有過程中的動作與要求必需百分百的「精準到位」,並且所有信徒都必需經歷此「聖禮」才能與得救有分。

如果認為耶穌給門徒所留下的榜樣只是一個「洗腳教訓」:

那以後耶穌的門徒仍然可以彼此之間實行洗腳,只是「洗腳與不洗腳」或是「洗腳的儀式要如何進行」就與得救無關,重要的是要行出「洗腳的精神與教訓」,也就是「彼此相愛」。

從整體的新約聖經來看,耶穌當時所留下的洗腳儀式是一個「洗腳教訓」而非「洗腳聖禮」。

若當初耶穌給門徒所留下的「洗腳儀式」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洗腳聖禮」,不實行就一定與得救無分的話,那麼為何從耶穌第一次為門徒示範洗腳後,所有的使徒書信就再也未提及此事,這不是很奇怪的現象?

翻遍新約聖經中的使徒書信,除了在(提前5:10) 『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有提到洗腳以外,其他書信就再也找不到相關的記載,況且(提前5:10)也只是在談「接待遠人」的風俗,完全無涉及「得救聖禮」的問題。

難道耶穌被賣的那一晚所吩咐門徒要去實行與得救有關的重要聖禮—「洗腳」,竟然所有門徒同時都『選擇性的失憶』嗎?

要不然,如果門徒在那一晚以後都「一起忘記」要去強調耶穌所吩咐的重要「洗腳聖禮」的話,那麼耶穌在揀選使徒保羅時,也應該再一次啟示提醒保羅把「洗腳聖禮」強調出來才是。為何保羅從天上所領受的諸多啟示中,對於「洗禮」、「主的晚餐」、「彼此相愛」都多有提及,而對這麼重要的「洗腳聖禮」隻字不提?

如果要解釋說,「洗腳儀式」是當初門徒所普遍認知會去實行的事,所以使徒書信就不再強調;那麼難道「洗禮」是門徒常常會忘記,所以使徒才要一再去強調嗎?

這樣看來,在新約聖經中使徒對「洗腳儀式」的看法應該是偏向「教訓」,而非沒有作就不能得救的「聖禮」。

因此就像是以色列人在過「逾越節」、「七七節」、「住棚節」,要藉著守節期來提醒百姓記念「神的拯救」,「神的眷顧」(不是藉著守節期來得救)。同樣的,教會在「洗腳儀式」上的立場,也是藉著實行「洗腳儀式」,去提醒信徒回想起「主的教訓」、「主的慈愛」、「主的捨己犧牲」,進而得到激勵去實行「彼此饒恕」、「彼此相愛」的教訓。

最後,在查考耶穌交代門徒要如何去實行「洗腳儀式」之前,必需先簡單的來瞭解一下新約希臘文其中「動詞」的兩種時態:

(1)現在式:指動作的進行、與連續,包括現在的狀態,習慣或是重複發生的動作。

(2)簡單過去式:指過去的某一個時間定點所發生的動作。

用這樣的瞭解來看(約13:15) 『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中所提到的三個「作」:

第1個「作」:簡單過去式

第2個「作」:簡單過去式

第3個「作」:現在式

加入上述的時態,我們將(約13:15) 再重新翻譯一次:

『我[曾經]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曾經]作的[繼續不斷地]去作。』

從上述的重新翻譯可知,耶穌在「洗腳儀式」的實際執行上,要求門徒必需「繼續不斷地」去作(彼此洗腳),所以教會的「洗腳儀式」不應該只有為「新受洗者」舉行,也應該時常「繼續不斷地」針對「所有信徒」舉行。

不應該讓「所有信徒」一生只有在「受洗」完後的那一天才洗腳一次,這是不合耶穌的教訓。

耶穌在這裡所說的「繼續不斷地」去作,不只是教會「繼續不斷地」去為信徒洗腳,還包含了每一位信徒在一生中要「繼續不斷地」彼此洗腳。

再者,「洗腳儀式」不應該永遠只由傳道或是聖職人員對一般信徒作「單向」實行,因為這樣作就違背了耶穌所說的「彼此洗腳」的「雙向」動作。洗禮不是「彼此洗禮」,但是洗腳卻是「彼此洗腳」,唯有雙方「彼此洗腳」這樣作才合乎聖經中的教訓。

今天在中國大陸由魏家(魏保羅的後代或其傳承者)所帶領的TJC北方教會,他們是在每年四月第一個星期四晚上舉行聖餐禮(他們稱為『晚餐』),在聖餐禮之前就舉行洗腳禮,他們的洗腳禮儀式是先由教會長執替信徒洗腳,再由信徒為長執洗腳,並且每次都是不同的對象互相洗腳,這樣的作法似乎更接近聖經中耶穌的教訓。

(約13:17)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耶穌的話語最後給我們一個深思:到底「永生的福氣」是來自「用信心對耶穌『教訓』的落實回應」?或是,「對一個莊嚴『聖禮』的到位實行」?

耶穌「來了」、「生活在地上了」、「死了」、「復活了」、「升天了」,祂不是要留給我們一個「儀式」,而是「祂自己」以及藉著祂所湧流而出的一切「福份」。

(全文完) 謝謝各位耐心的閱讀!

下一篇將會針對兄姊們對前三篇內容的疑問一一答覆